一、业绩增速坐“过山车”扣非ROE下滑,屏显玻璃盖板下游消费电子或增速放缓
1.1 2023-2025年营收及净利润增速“坐过山车”,且2025年或增收不增利
1.2 2022-2025年扣非ROE呈下滑趋势,由2022年的20.51%下滑至2025年的11.55%
1.3 屏显玻璃盖板类贡献超六成主营业务收入,玻璃盖板上游原材料玻璃基板主要由美日企业垄断
1.4 玻璃盖板下游主要系消费电子领域,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及个人电脑出货量增速放缓
二、主要研发人员卜令春入职当年即贡献专利,且与终端供应商专利发明人现“同名”异象
2.1 主要研发人员卜令春于2022年4月起任职,且称研发人员专职从事研发活动
2.2 卜令春参与新吴光电多项专利申请,其中2022年11月参与发明玻璃盖板领域核心技术对应专利
2.3 福耀玻璃系新吴光电钠钙玻璃终端供应商之一,福耀玻璃2022年1月申请的专利包括名为卜令春的发明人
2.4 2022-2024年,同名的“卜令春”或参与2项福耀玻璃专利的发明
三、“零人”研发受托方成立当年即合作,其监事与专利转让方高校人员“同名”
3.1 新吴光电称与研发受托方宸鑫源无关联,双方合作协议期限自2023年12月起
3.2 宸鑫源2023年5月成立且监事为程**,2023-2025年社保缴纳人数均为0人
3.3 2020年新吴光电自***学院受让3项发明专利,发明人均包括程**
3.4 两项原始取得的核心技术对应专利的发明人包括程**,前述专利的专利权人曾包括***学院
四、独董王**在专利许可方任职,独董耿爱华与专利发明人姓名“一字之差”
4.1 独董王**兼任**大学教师,2011年新吴光电自该高校获一项独占许可专利
4.2 AG防眩玻璃系新吴光电核心产品,上述许可专利涉及防眩玻璃领域且发明人包括王**
4.3 王**研究领域为玻璃材料,同名“王**”曾与实控人吴哲为新吴光电发明专利
4.4 新吴光电独董耿爱华,与新吴光电2023年申请的一项专利的发明人耿雪华姓名仅“一字之差”
五、实控人吴哲持股44%的企业被列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吴哲存股权转让款诉讼纠纷
5.1 关联方浩君自动化由新吴光电实控人吴哲持股44.4%,且吴哲担任浩君自动化的董事
5.2 吴哲及其亲属占浩君自动化董事席位的1/2,吴哲控制的逸川投资或曾持有浩君自动化50%股份
5.3 2025年起浩君自动化多次被执行,且与吴哲存股权转让款诉讼纠纷
六、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