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贸部发布通知,对中国钢铁反倾销措施进行审查

5月21日,贸易救济部门(调查机关)发布新通知,确认根据贸易救济法的规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某些H型钢材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的最终审查申请完整有效。

此前,2月26日,代表国内钢铁行业的浦项大和越南钢铁股份公司提交了这份文件。

根据处理程序,自收到有效申请通知之日起30日内,调查机构将对申请内容进行详细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确定申请机构或个人的资格,并将申请材料、文件和证据与审查请求的内容进行比对。在此基础上,将案件提交工贸大臣审议,由其决定是否进行审查。

过去,涉及中国产H型钢(货号AD03)的案件由工贸部于2016年10月启动调查,并于2017年8月正式实施反倾销措施。2022年,经最终审查,工贸部决定将这些措施的实施期限再延长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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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贸部也发布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某些热轧钢(HRC)产品实施反规避措施,自4月17日起生效。

因此,对 24 个 HS 编码(7208.25.00 至 7226.91.90)下的宽幅 HRC 钢(1,880 - 2,300 毫米)直接适用 27.83% 的暂定税率,但不包括碳含量超过 0.3% 的钢材产品和厚度为 10 毫米或以上的钢板。

该调查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启动,依据是和发集团和台塑河静两家公司提出的请求——这两家公司在 2025 年分别占据国内市场份额的 61% 和 39%。

作者声明:2026-05-22 发生于 越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