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曝在盒马鲜生蛋糕中吃出蛆虫,购买时仍在保质期内,盒马曾派人上门欲取走蛋糕被拒绝,此后提出1000元赔偿;涉事门店回应

问AI · 网友拒绝赔偿的深层诉求是什么?

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盒马鲜生北京石景山八角店购买的蛋糕中吃出异物。该网友展示的订单信息显示,所购商品为“提拉米苏慕斯蛋糕”,实付28.74元。

图片

视频中,网友称孩子吃蛋糕吃出了一条蛆”,画面里蛋糕内部可见一条疑似蛆的虫子。

据当事网友向大河报《看见》记者讲述,5月17日晚,其通过线上平台在盒马鲜生石景山八角店下单购买了一份提拉米苏蛋糕及其他商品。据网友发布的视频信息显示,该蛋糕标签标注制作日期为5月17日,保质期至5月19日,购买时仍在保质期内。蛋糕送达后,他从蛋糕上切下两块,自己食用一块,另一块交给正在上网课的孩子,剩余蛋糕未再动过。

不久,孩子惊呼蛋糕里有虫子,网友起初并未在意,以为只是普通小飞虫之类。后经家人提醒并一同查看,才发现是一条蛆虫。该网友表示,因事发前已将自己的那份蛋糕吃完,对此感到十分不适。事后,孩子也表示:“以后不敢吃蛋糕了。”

图片

事发后,网友联系门店反映,盒马方面曾派人上门欲取走蛋糕,被其拒绝。此后盒马工作人员上门沟通,提出赔偿1000元。网友表示,自己的诉求并非赔偿,而是认为盒马方面对事件重视不够,处理态度缺乏诚意。

截至发稿,双方尚未就此事达成一致。

5月21日下午,大河报《看见》记者致电涉事门店了解情况。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正在排查链路,冷链运输环节已检查完毕,现正对厂家的制作环境和流程进行核查。对于该批次蛋糕是否已作下架等处理,该工作人员表示尚未接到相关通知,需请示领导后再作回复。

记者随后致电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需先核实情况后再回电。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门店及该局的进一步回复。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若蛋糕内有疑似蛆的虫子一事属实,可以认定盒马所售蛋糕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十。

————————————

来      源:大河报记者 韩懿亭

编      辑:刘   萍

校      对:温冠森
值班主任:钟玉芹
审      核:施一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