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快递时消费者未按实际价值保价,快递运送途中损毁,该如何赔偿呢?
2024年10月,杜某某将4箱自用服装从珠海寄往山西,总价值约1.7万元。像往常一样,她在手机上下单某快递,页面自动弹出《物流托运服务条款》。她快速滑动屏幕,习惯性勾选了“已阅读”。快递员上门收件时,询问是否保价,杜某某便随手点击了保价1000元完成下单。
几天后,杜某某接到通知:运输途中车辆发生事故,衣服全部毁损。她立即联系快递公司索赔1.7万元,却被告知:下单记录显示她选择了1000元保价,按协议约定,仅能按保价金额赔偿1000元。杜某某不服,把快递公司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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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查后认为,杜某某明知寄递物品为实际价值高达17000元的衣物,仍选择1000元的保价额度。在APP弹出的《物流托运服务条款》中,涉及保价与赔偿部分的条款已通过黄色标注进行了提示,下单前还会再次跳出“保价声明”,阅读完并点击同意后才能下单,可以认定快递公司已尽到了提示的义务,应按照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杜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自主选择保价金额,也应对选择结果负责。最终,判决快递公司退还运费340元并赔偿损失1000元。
法官提醒,保价的本质是风险共担。快递公司在实际赔偿时往往根据保价金额结合物品损毁情况确定具体赔付金额,且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在快递服务日常化的今天,保价服务并非“走过场”,保价金额直接决定了赔偿上限。消费者在寄递时应认真阅读服务条款,按需选择保价服务,同时留好物品价值凭证,例如购物发票、付款记录等,既是理赔依据,也是维护权益的底气。
来源: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