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涵凌晨发声明切割争议电影《监狱来的妈妈》:疏忽挂名未投资,已解除关联

5月20日凌晨1点半,主持人汪涵通过工作室微博发布声明,回应自己担任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出品人一事引发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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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中,汪涵称自己初衷是扶持文艺创作,但未对项目背景及内容进行充分尽职调查,"疏忽之下同意挂名出品人",就此向公众表示深深的歉意。他强调,这件事对自己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将引以为戒。声明还特别澄清,他本人并未参与影片投资,且已与片方解除一切关联,该片将不再保留其出品人署名。最后,他表示"坚决尊重司法判决,维护司法尊严",感谢公众的监督与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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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声明一同发布的,还有片方上海至久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于5月16日出具的确认函。确认函写明,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不再邀请汪涵担任本片出品人,影片所有版本中将永久删除并不再保留汪涵的出品人署名及任何相关身份标识,汪涵不再享有出品人相关权利,亦不承担后续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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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风波的根源,在于电影《监狱来的妈妈》自身存在的严重争议。

该片原定5月30日全国上映,宣传文案强调"真实故事改编""原型人物真实出演",讲述一位因反抗家暴失手杀夫入狱的女性,服刑十年后出狱、获得婆婆谅解并与儿子修复亲情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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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网友扒出的判决书显示,当事人赵箫泓(赵晓红)实际是因琐事持刀杀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决书中并无家暴情节认定,多位证人证实两人婚后关系较好,仅偶有争执。更有编剧承认,赵箫泓在2019年拍摄时仍处于服刑期间,而服刑人员参与商业电影拍摄涉嫌违反《监狱法》规定。

目前,赵箫泓的微博、抖音等社交账号已被全平台封禁,影片也已宣布撤档,国家电影局已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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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发布后,舆论却并不买账。由于落款与发布之间存在四天时间差,汪涵被指"观望舆情"、"紧急避险"。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出品人是电影项目的最高决策者,需对内容负责。即便汪涵本人未实际投资,作为国民主持人,他的名字本身就是项目的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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