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地段划分!容县2026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公布

问AI · 容县2026年招生方案如何保障教育公平?
容县2026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规范容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秩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招生“十项严禁”要求,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教育环境,做到规范招生、阳光招生,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法依规做好容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国家法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等规定,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域、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健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100%“应读尽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开展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四)坚持均衡发展。严格控制班额,规范编班程序和学籍管理,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不编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五)坚持科学统筹。根据入学对象条件、公办学校学位和就读需求等情况,科学统筹容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切实保障各类群体受教育权利。


招生学校

本方案中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包括:

(一)公办初中:容县中学(初中部)、容州镇第一中学、容州镇第二中学、容州镇第三中学、容州镇都峤中学(初中部)、容县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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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中学服务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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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容州镇第一中学服务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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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容州镇都峤中学服务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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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实验中学服务范围示意图


(二)公办小学:容州镇中心学校、容州镇第二小学、容州镇第三小学、容州镇第四小学、容州镇第五小学、容州镇第六小学、容州镇第七小学、容州镇第六小学九小校区、容州镇第十一小学、容州镇第四小学十三小校区、容州镇实验小学、容州镇第七小学宽华校区、容州镇第二小学厢西校区、容州镇第六小学红光校区、容州镇第四小学平坡校区、容州镇实验小学励志校区、容州镇第五小学周口校区、容州镇第六小学华南校区。

(三)民办学校:容县育才学校、容县侨乡中小学。


报名程序、时间安排及招生对象

(一)报名程序及时间

1.报名时间:小学、初中招生报名时间均为2026年6月1日—7日,期间每天线上报名的时间为8:00—22:00,线下报名的时间为8:00—11:30,15:0017:30。

2.审核时间:2026年6月8日17日。

3.公布录取时间:2026年6月18日22日。

4.查询录取结果方法:

方法一:容县教育局公众号发布录取结果,家长可输入学生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

方法二:线上报名的可登录“智桂通”“桂通办”查询录取结果;

方法三:线下报名的由录取学校另行通知。家长根据录取学校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录取通知书。

5.新生注册报到时间及地点:

(1)初中:注册报到时间:2026年7月4日5日,期间每天8:0011:30,15:0017:30;报到地点:各录取初中学校。

(2)小学:以各录取小学通知为准。

(二)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入学时须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此日),具有容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各小学要确保户口所在地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发现有年满6周岁儿童未报名的,由镇、村(社区)、学校督促其法定监护人为孩子报名入学。

2.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具有容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地段内户籍,且在容州镇辖区小学就读、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的2020级小学应届毕业生 ;申请回容州镇所在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指学生本人具有容州镇户籍,但不在容州镇辖区内小学就读的2020级小学毕业生);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容州镇各村(社区)、小学辖区范围内的小学2020级毕业生发现有未到初中学校报到的,需及时启动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机制,督促小学毕业生入学。


入学类型

(一)A类:户籍类

是指户籍地址位于公办小学、初中招生片区范围内,以户籍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登记(迁入)到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片区内的日期(以下简称“户籍迁入日期”)必须为2026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因分户变更了户籍迁入日期的,户籍迁入日期以分户前的为准。

(二)B类:政策性照顾类

有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人员的子女,主要有:

B1.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军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或一至四级残疾军人适龄子女;

B2.符合条件的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适龄子女;

B3.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①持有效证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②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适龄子女;③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

B4.符合政策条件应安置的寄养在城区的孤儿(凭民政部门证明)。

(三)C类:房产类

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兄弟姐妹、祖辈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容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拥有住宅性质的合法房屋,需要以该房屋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以兄弟姐妹、祖辈房屋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与该房屋所有权人在同一户口,并在该房屋实际居住的也属于房产类新生。

(四)D类:随迁子女类

D1.居住证类随迁子女:指非容县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容县城区,且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并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适龄子女;

D2.经商人员类随迁子女:指跟随在容县城区经商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容县城区实际居住但未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适龄子女;

D3.务工人员类随迁子女:指跟随在容县城区务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容县城区实际居住但未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适龄子女;

D4.有关政策规定应安置的其他类型人员的随迁子女;

D5.其他类别。


报名材料

各学校在招生报名过程中要仔细核对报名材料,必要时应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社区或实地入户等方式核实报名信息真伪。

(一)A类:户籍类

1.户口簿户主页、法定监护人1页、法定监护人2页、学生页(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2.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籍信息卡(报读小学一年级的不用提交)。

(二)B类:政策性照顾类

1.入学儿童少年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如法定监护人与入学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2.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籍信息卡(报读小学一年级的不用提交)。

3.提供以下6类政策性照顾对象相关证明材料中的其中一类:

B1军官证或士官证及部队师级或县(区)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

B2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相关证明材料;

B3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证明材料;

B4寄养在城区的孤儿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C类:房产类

1.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户口簿第一页、户主页、法定监护人1所在页、法定监护人2所在页、学生所在页、房屋所有权人所在页。若法定监护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须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2.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籍信息卡(报读小学一年级的不用提交)。

3.认定房产类新生还须提供以下两类材料中的其中一类,证书取得日期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日期为2026年5月31日前(含当日),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1)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证明》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三样同时提供)。

(四)D类:随迁子女类

1.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若法定监护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须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2.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籍信息卡(报读小学一年级的不用提交)。

3.以及下面需要提交的材料中的其中一类:

D1.居住证类随迁子女: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D2.经商人员类随迁子女:满6个月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D3.务工人员类随迁子女:务工证明、劳务合同、3个月以上的工资流水证明或者缴纳社保记录。

D4.有关文件、政策规定应安置的其他类型人员随迁子女文件、政策材料。


报名方式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原则上只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报名,线上和线下不得重复报名。各学校在报名期间保留线下报名的渠道,安排教师协助符合报名条件但在线上报名操作有困难的家长进行报名。家长选择线上或线下报名,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先后顺序,不影响招生报名和录取结果。报名成功后,将不能在广西区内其他学校重复报名。

(一)线上报名

主要针对A类和C类,新生家长可通过电脑端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简称“桂通办”平台)或手机端下载“智桂通”App线上填报新生入学报名信息及证明材料进行报名,具体报名办法详见《202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生入学报名操作指引》。如线上填报有困难的,可备好报名材料到所在片区招生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家长填写附件1《2026年容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片区招生学校把线下报名的名单汇总到《2026年容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报名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内,并将报名的名单通过广西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服务系统上传报名数据,并进行初审。

(二)线下报名

1.小升初B类、D类、都峤中学片区范围内的C类(房产类)新生报名,请携带需提交的核验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容县实验中学报名点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

2.幼升小B类、D类学生报名请就近到招生片区对应的公办小学报名。

(三)民办学校招生方式、对象及范围

1.招生方式:线下招生。

2.招生对象:民办学校招生应严格执行公民同招政策,参照公办学校招生对象及条件,实行免试入学。

3.招生范围:原则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容县县域范围内招生,具体报名事宜请咨询相关学校。容县育才学校招生电话:0775-5328567;容县侨乡中小学招生电话:0775-5323843。


入学录取

(一)录取方式

采取多校划片、线上(线下)报名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录取。

(二)录取顺序

优先录取A类、B类,领导小组根据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情况依次统筹安排C类、D类。如城区初中学位不足,由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至容州镇周边学位充裕的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同时鼓励小升初C类、D类适龄儿童少年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根据自治区定向生政策,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的学生可享受示范性高中学校定向生名额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


容州镇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划分

(详见附件2)


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变造、伪造、买卖国家机关的证件、公文、印章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凡是发现家长提供虚假证件等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其子女由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就读。对参与材料造假的家长和社会机构,情节严重的将报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容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教育公平。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学校也要相应成立招生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学校要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注问题,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内容。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要做好招生入学期间的服务工作,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入学服务质量。

(三)完善入学预警机制

加强对本服务区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摸底调查和预测分析,对学位缺口较大的,要提早谋划,积极应对及制订学生分流方案,并做好宣传引导,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

(四)严肃工作纪律

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对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学校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方案仅适用于容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如有未尽事宜由容县容州镇人民政府、容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75-5323011

0775-5322043

0775-5321512

投诉举报电话:

0775-5323919


来源 | 侨乡容县、容县教育局、容州镇人民政府

编辑丨杨   秋

审核丨蒋西河

监制丨凌嘉琳

出品丨玉林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