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将封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返还开始办理

问AI · 此次返还如何体现社保管理优化?

关于返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通告

各相关参保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返还工作。经我中心摸排统计,共涉及1180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返还对象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且暂停缴费时间超过1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二、返还内容

上述参保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累计储存额(含本金及利息)。

三、办理方式

请符合条件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前往肃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肃州区肃北路4号)二楼社保经办大厅5号窗口办理返还手续: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养老保险手册。

四、办理时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6日。逾期未办理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封存,请各乡镇(村组)、街道(社区)、参保单位及亲属相互转告。

五、咨询电话

肃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参保登记股:2815606、2815605、2815612、2656191、2815608。

特此通告。

附件:肃州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需返还人员花名册.xls

肃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6年5月18日


图片
图片

:肃州社保

编辑:杨 阳 杨黎明

责任编辑:田 甜 张文英

终审:曹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