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18日,从业内人士获悉,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相关文件近期将出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涵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内容。
据介绍,今年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研究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有关工作。“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全面推进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健全与常住人口相匹配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
在人口集中流入城市,将规范实施以就业居住年限为主要条件的紧缺公共服务梯度供应,逐步减少梯度层次和服务差异。同时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并逐步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常住地儿童关爱、社会救助等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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