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黑飞”严重扰乱空域安全秩序
甚至对民航安全造成威胁
北京警方严厉打击“黑飞”等
违法违规行为
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坚决守住低空安全底线
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下面公布近期4起“黑飞”典型案例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经查,贾某为施工项目工作人员,受施工项目负责人吕某某指使,在未经空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施放后勤人员王某持有的无人机拍摄工地施工情况,其“黑飞”地点附近,就有无人机管制政策提示牌。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对贾某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吕某某予以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对王某予以没收器具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2】
经查,吴某某为拍摄公园花田风景,在明知北京无人机管制政策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未经空管部门审批擅自施放无人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对吴某某予以行政拘留、没收器具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查,刘某为测试无人机性能,在明知北京无人机管制政策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未经空管部门审批擅自施放无人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对刘某予以行政拘留、没收器具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5月6日,通州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仓库附近有一架无人机疑似“黑飞”。民警迅速处置,将涉嫌“黑飞”人员李某某查获。
经查,李某某为个人娱乐,在未经空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施放无人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对李某某予以行政拘留、没收器具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
特别需要注意
《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
已于5月1日正式施行
其中
第四条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全域
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
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室外飞行活动
均需提出申请
未经批准不得实施飞行活动
同时
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
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完成信息核实
所有者是单位的
应当指定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人
关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的
信息核实和查询方法
前期我们也向大家进行了详细介绍
一起戳视频观看
手把手操作教程
当您携机乘坐航班、火车
或驾车通过进京检查站返京
可以将信息查询结果
展示给工作人员
即可顺利携机返京
另外
按照规定要求
必须是所有者
(或指定管理人)本人携带
也就是说
携机人员要与信息核实登记人员
保持一致
否则无法携机返京!
《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特殊保障规定(试行)》
《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存储场所管理规定(试行)》
《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信息核实办法(试行)》
全文内容
请广大市民群众和在京单位
自觉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有关规定
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共同维护空中秩序和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