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南海 | 南海历史回眸1996年我国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发表主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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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风光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做出关于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决定。该决定同时做出包括重申对1992年2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第二条所列各群岛及岛屿的主权在内的四点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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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决定(部分)
资料来源:中国南海网
南部战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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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汪尚建  编审:蔡梦华  责编:周自航

刊期:第 5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