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经济开发区:关于进一步规范露天烧烤经营行为的通告

问AI · 多部门联合执法将如何保障禁令有效执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朔州经济开发区

露天烧烤经营行为的通告

为提升朔州经济开发区人居环境,维护市容环境秩序,改善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切实解决露天烧烤占道经营、油烟扰民、污染环境、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防治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从2026年5月20日起在朔州经济开发区科创园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炭火烧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朔州经济开发区科创园区辖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广场、绿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进行露天炭火烧烤,不得为露天炭火烧烤提供场地。

二、有固定经营门店的烧烤商户,炭火烧烤炉具及相关经营设备一律进店操作,严禁店外烧烤,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并达到油烟排放规定要求,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三、由朔州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炭火烧烤经营行为联合执法检查,对科创园区辖区内露天炭火烧烤予以全面取缔;责令油烟排放不达标的室内食品烧烤经营商户限期改正,依法予以处罚,拒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业整治。

四、对阻扰、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非炭火烧烤经营户经营时,须开启油烟净化设施;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油污地面;配备垃圾(篓)筒,做到“人在地净,人走场清”,厨余垃圾、废弃包装、废弃物等应分类投放至相应的公共垃圾桶内。

六、本通告自2026年5月20日起执行,欢迎广大群众举报违规食品烧烤行为,举报电话:0349-2162930。

特此通告

朔州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朔州市公安局朔州经济开发区分局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2026年5月6日

总 监 制:张 鑫丨监制:郝晓鹏
值班主任:岳大千丨 责编:李智斐
审 核:李 倩 丨编辑:马 芳 王 芳
----- 来源 -----
朔州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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