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长江流域正式进入汛期,船舶易受大风、台风、大雾、暴雪、洪水等影响,易引发船舶翻沉、碰撞、搁浅、火灾、失控、人员伤亡等险情事故,安全风险交织叠加。江苏海事局提醒您:人人讲安全,行船守规防风险;个个会应急,演练常抓保平安。
让我们共同回顾近年来5月份典型水上交通事故,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守护水上平安路。
2020年5月30日0247时许,“Y”轮在航行中受大风浪影响,于浏河水道#4红浮下游附近的航道外水域沉没,4人死亡。
事故原因:经查,该轮在气象部门已发出9级阵风预警的情况下,未提前采取封闭货舱等防范措施,加之遭遇大风浪操作不当,导致船舶持续进水并最终沉没。
防灾提示:宁可防而不来,不可来而无备!收到恶劣天气预警后,务必提前封闭货舱、调整压载、选择安全水域锚泊,杜绝冒险航行。
2022年5月21日0442时许,“H”轮在长江某水域上行时遭遇浓雾,在横越过程中与下行的“W”轮发生碰撞,造成“H”轮沉没、“W”轮受损。
事故原因:“H”轮在遭遇浓雾的情况下未及时发布航行动态、盲目横越并占用下行航路,加之双方均未保持正规瞭望,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防灾提示:遇浓雾应立即发布动态、就近选择安全水域扎雾,杜绝盲目操作。
2022年5月16日1316时许,“N”轮在长江#3黑浮上行过程中主机失去动力,导致船舶失控,经处置脱险。
事故原因:该轮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导致主机故障。
防灾提示:按期开展主机、舵机等关键设备自查,落实维护保养计划,杜绝“带病航行”。
船舶火灾
2016年5月9日,S轮(空载散化船,上航次载甲苯)与S1轮(空载散化船,上航次载苯)在南京宝塔水道扬子石化码头停泊区Y趸左舷修理时货舱爆炸,致3船受损、1死1失踪1伤。
事故原因:事故直接原因是未检测可燃气体即修理报警装置,火花引爆甲苯混合气;间接原因是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雇用无资质人员,未有效通风除气测爆。
防灾提示:载运危险品船舶开展动火、洗舱等高风险作业前,必须测爆、通风、落实动火审批,严禁无资质人员作业。
安全始于心,应急践于行
守护水上平安,我们一路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