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公告

问AI · 林芝市公益性岗位招聘为何聚焦就业困难人员?

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促进符合相关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安置,根据《劳动法》《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求,经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批复同意,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宗教观,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工作责任心强,集体大局意识强,服务和团结协作意识强,能够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无任何不良记录;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了解公益性岗位工作性质,35周岁以下;

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限全日制教育)

8.能够熟练实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且具备一定的文字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

9.按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具有西藏户籍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经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员优先录取: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3)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4)军烈属、现役军人配偶、复员退役军人(不包括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

5)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6)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9)城镇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失业农牧民。

10.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造假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在校就读学生;

8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512—2025518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林芝市卫生健康委三楼办公室(林芝市巴宜区奇正路4号)。

咨询电话:0894-5835068。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本人(不可委托他人)须持林芝市卫生健康委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佐证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分为面试、公示和聘用等工作程序。

(一)组织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接受面试,逾期不参与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竞聘。面试内容由依据招聘人员岗位职责及有关工作确定,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合格人员中择优等额确定拟招聘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次序由抽签确定,成绩现场公布,并经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二)聘用公示

“林芝卫生”公众号对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对象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被证明不符合用条件的,取消聘用。经试用合格并愿意继续留岗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劳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下一年劳动合同。

(四)薪资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由我委按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进行发放。

2.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包括岗位补贴、单位补贴、社保补贴),按政策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3.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可在单位食堂办卡就餐,住宿自行解决。

五、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将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工作由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本次招聘接受社会公众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94-5822052。

附件:林芝市卫生健康委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511

审 核:张        达

初 审:周        萍

编 辑曾  樟  炜

来 源林芝卫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