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AI · 这些驾驶人为何逾期未处理交通违法?
5月6日
玉林交警发布
关于对142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
送达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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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142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
送达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以下燕春、罗艺源等142名违法行为人,因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玉州一大队依法查获,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和经催告仍未接受处理或无法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已对其进行邮寄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
被处罚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玉州一大队领取《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被处罚人如不服本送达决定的,可在本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玉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违法行为人名单
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玉州一大队
2026年5月6日
来源丨玉林交警
编辑丨钟丹丹
审核丨蒋西河
来源丨玉林交警
编辑丨钟丹丹
审核丨蒋西河
监制丨谭丽莹
出品丨玉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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