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五部委发布 2025 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结果,我省6项考核指标全部获评 A(优秀)等次,成功争取中央财政奖励资金2.7亿元。截至2025年,我省已连续十年在全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中获得“优秀”等次,累计获得中央奖励资金16.5亿元。
近年来,省财政厅始终将财政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重点工作,严格落实 “四个不摘”要求,不断健全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持续提升政策资金使用效益,为全省过渡期工作圆满收官、常态化帮扶工作平稳起步提供了坚实财政支撑。
一是资金投入保持稳定。2025年全省各级投入衔接资金 178亿元,其中省以上衔接资金达85.3亿元。坚持重点区域优先倾斜,向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投入省以上衔接资金 47.5 亿元,占比 55.7%,县均投入规模为其他县的3.1倍,精准保障重点地区发展需求。
二是资金使用精准高效。聚焦集中力量办大事,优化资金使用方向,重点支持培育县域优势特色产业,优先扶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同步补齐乡村建设短板弱项。持续强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健全联农富农惠农机制,有效激发农村低收入人口内生发展动力。2025年,中央衔接资金投向产业发展项目36.2亿元,占比68.7%,产业投入比重保持稳定,切实以产业发展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三是资金管理规范健全。累计制定出台资金使用管理制度8个,构建覆盖资金分配下达、使用执行、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织密扎牢财政衔接资金安全运行“防护网”,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
四是资金绩效全面提升。严格遵循“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建立事前设定绩效目标、事中开展跟踪监控、事后实施全面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管理闭环,层层压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动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攀升,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资金保障。(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