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烟花厂爆炸,这个方面最值得深思……

问AI · 媒体宣传如何平衡欢乐与安全警示?
文|庄志明律师

刚刚发现浏阳烟花厂的爆炸已经21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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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央视新闻:541643分左右,湖南长沙浏阳市华盛烟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车间发生爆炸。截至目前,爆炸事故已致21人死亡,61人受伤。

总结历史上的安全事故,事故总是有“苗头”的,网络大V“风的节奏吹”的微博帖子说了一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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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的节奏吹:浏阳市华盛烟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刚刚被处罚过,看看,又出事了,还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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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对华盛烟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公司”)涉及安全问题的处罚,2月份的,才发生没多久。说明华盛公司根本就没把处罚放心上,依然我行我素,安全提醒当耳边风,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漏洞与监管体系的不足。举一反三了没有?没有。

目前该事故原因还不明,但这些事故无外乎生产流程违规、储存超量、设备老化、操作不当等因素。归根结底还是人的安全意识不到位,有工厂自身的安全意识不到位,有监督管理不到位,比如监管部门在处罚后是否有效跟踪整改情况,导致企业隐患未消除

海恩法则在华盛公司的爆炸事故中再次得到印证海恩法则指出,每起严重事故背后必然存在29次轻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及1000起事故隐患,强调事故由隐患积累形成且技术规章无法替代人员责任意识。此次事故中,企业此前已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处罚,但安全隐患未彻底整改,最终导致21人死亡、6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华盛公司爆炸事故看起来是偶然的,但其实是必然的。你可以认为我说的是马后炮,但复盘分析的情况就是这样,轨迹是清晰的。纵然就是马后炮,总结还是要总结的。浏阳市近年来的烟花事故不独这一起,而是多起,还不值得以海恩法则好好剖析剖析,总结总结?

对这起事故,海恩法则的警示意义在于:

事故可防可控:任何事故都有征兆和苗头,通过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可以避免事故发生。

预防为主:安全工作应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堵塞安全生产的致命漏洞

强化人员责任:再好的技术和规章,也无法替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企业应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此次事故的教训深刻。对企业来说,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彻底整改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监管部门来说,要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企业的跟踪和检查,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有始有终

全社会来说,要关注细节,全面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问题,防患于未然。要营造安全大于天,火烛小心的舆论氛围。

说到舆论氛围,我不得不提“猫仔小七”的一个微博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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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仔小七:#浏阳烟花厂爆炸画面曝光烟柱冲百米#浏阳的官方新媒体,你在忙什么呢?@庄志明律师 

我将“猫仔小七”贴的几张图给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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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浏阳的官方媒体啊,处处洋溢着烟花的快乐氛围,就是没有一丁点火烛小心的安全意识。这是我们最需要深思的地方,为什么就没有火烛小心的提醒?是怕这种“杂声”影响了烟花的欢乐氛围?

54日当天,浏阳天空剧院举办了周末焰火秀活动,由湖南花火剧团有限公司承办,活动吸引了大量市民和游客参与,现场氛围热烈然而,就在同一天下午,华盛公司车间发生了爆炸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

在事故发生前,浏阳的媒体舆论主要聚焦于烟花的快乐氛围,如周末焰火秀的宣传报道等。这种欢乐氛围的营造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风险,导致公众和企业对安全问题的警惕性降低。

国外有海恩法则,中国有“祸福相依”,有乐极生悲,请原谅,我词穷,找不到别的词了。在我写这文章时,愤慨已到极点,呼吸已窒息。

如果烟花能给人带来快乐,那这样的快乐还是要低调一些。我们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烟火之约”,我们希望全社会尤其是媒体们多喊喊“水火无情”,多说说“火烛小心”,多唠叨唠叨“安全无小事”,哪怕网民不喜欢听,也得喊,也得说,也得唠叨。

浏阳市经济发展过分依赖于烟花产业,这个发展路子是不可持续的,必须走绿色转型、多元产业协同发展路径。好在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绿色食品产业在浏阳正蓬勃兴起,希望浏阳市走创新、安全、绿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尽快摆脱对烟花产业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