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支付470亿“回扣”案:胡志明市民族医药学院前院长全面上诉

问AI · 黄阮禄的辩护理由如何影响上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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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5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上诉庭开庭审理黄阮禄(胡志明市民族医药学院前院长)及14名涉案人员的上诉案,该案涉及从制药企业收取710亿越盾的贿赂。

其中,黄阮禄和另外两人提交了全案上诉书。另有10余人提交了上诉书,请求减轻刑罚、缓刑或免除刑罚。

胡志明市民族医药学院前院长要求支付470亿“回扣”

根据初审判决,山林制药股份公司——一家专门在门店销售中药和南药并生产中药及药材制品的公司——已中标向全国多家医院供应药品。

为使药品供应过程顺利,范文格(山林制药股份公司前董事会主席)在合同签订前、签订中或签订后,向多家医院和医疗中心的部分有权人员支付了款项。

在胡志明市民族医药学院,2017年至2023年间,山林公司中标了10份药材供应合同,总价值超过2300亿越盾。院长黄阮禄在选择中标方和执行交易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调查结果确定,黄阮禄要求范文格按每张销售发票(不含增值税)的20%至25%支付回扣。

为避免院长制造困难,范文格同意了。黄阮禄共收取了471亿越盾,占18名被审判的前医院院长和干部收受贿赂总额的三分之二。

黄阮禄被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14年有期徒刑。黄阮禄已提交全案上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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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宁省传统医药医院,2017年至2020年,山林公司签订了6份药材和传统药方供应合同,总价值168亿越盾。

执行过程中,医院代理院长丁氏梦清要求山林公司支付20%的个人回扣,并支付17%给财务科长阮氏孝。医院副院长高友享也要求企业支付1%至3%的回扣。

为避免制造困难,山林公司同意向这三人支付款项。其中,丁氏梦清收取15次共23亿越盾,阮氏孝收取16次共26亿越盾,高友享收取9次共1.88亿越盾。

范文格及其下属被指控行贿总额710亿越盾,以将药品打入13家医院。

在1月底的初审庭审中,前院长黄阮禄坚称自己处于“被动收钱”的境地。

尽管被制药企业贿赂高达470亿越盾,黄阮禄却表示“没有受贿需求,对钱不看重”。他解释称,早在学生时期,他就通过职业每月赚取5000万至6000万越盾。

黄阮禄还辩称,他拿范文格的钱是为了“支援野战医院抗击新冠疫情和购买设备”。前院长认为“这样接受支持没有错”。

与此相反,范文格确认前院长要求山林方面“你在这里中标,必须支付20%至25%”。范文格同意了这一要求,并多次使用妻子、儿媳和儿子的账户向转账。

总经理请求免除行贿罪

本案中被指控行贿的两名企业主是阮孟权(兰Q医药股份公司前董事会主席兼总经理)和范文格(山林制药股份公司前董事会主席)。

其中,阮孟权被指控指示会计长阮氏金向(北江省社会保险前总经理)亲属行贿,以获得提前拨款和违规预支医疗费用。

从2017年第一季度至2021年第四季度,阮氏金多次前往北江省社会保险总部,每季度向亲属支付700万至6000万越盾。行贿时间与兰Q公司提交付款申请的时间吻合。

一审法院指控阮孟权共收受贿赂7亿越盾。

阮孟权还被指控主谋并勾结范文格,使用欺诈手段侵占北江省社会保险和人民的共同支付资金超过180亿越盾。

兰Q公司总经理被一审法院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以行贿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合并执行19年有期徒刑。

阮孟权已提交上诉书,请求上诉法院减轻刑罚,并免除行贿罪的刑事责任。

范文格也已提交上诉书,请求减轻刑罚。此前,他被一审法院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以行贿罪判处7年有期徒刑,合并执行15年有期徒刑。

(编译:Ivy;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