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波长期生活和发展
这3个证件记得办哦
居住证、健康证、社保卡
关系到大家生活的方方面面
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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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居住证前要先办理居住登记
按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等规定,流动人口拟居住3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另外,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地址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或重新申报居住登记。
✅办理渠道
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浙里办”支付宝小程序
✅办理流程
(上下滑动查看)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在浙江居住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可申领居住证。
《浙江省居住证》是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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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前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办理渠道
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浙里办”支付宝小程序
目前未成年人办证主要有两种情况:
✅若未成年人已申领居民身份证
需要在“浙里办”APP上搜索“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办理”。
点击办证后,在“情形选择”中的“年龄情况”部分,选择“16周岁以下”选项;在“亲属关系”部分,选择“申领人与房屋权属人(承租人)是直系亲属关系的”选项。后续按要求上传材料即可。
✅若未成年人未申领居民身份证
则需要父母带着孩子到派出所或公安办事窗口进行办理。
所需材料: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出生医学证明等。
注意:为了避免出现由于居住登记时长不足六个月导致无法办理居住证的情况,大家一定要注意办理时间哦!
(图源:浙里办)
▌编辑:薯饼(陈洁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