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惠州落户补贴
已经开始申请啦~
符合条件的宝子们就不要错过啦!
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10月31日
1.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且首次在惠参加工作并参保。
2.非行政机关、非参公管理单位、非个体工商户新引进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45周岁以下持有高级技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才;民营企业(含外资企业)新引进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35周岁以下持有技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才。
3.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或持有非参公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且全职在本市工作,其中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需在本市从事相关行业。国(境)外人才每年在境内停留时间累计不少于183天。对不能提供劳动或聘用合同的用人单位股东、创始人、法人、出资人等,须提供相应股权协议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4.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均满12个月且当前正常参保状态。同时,本市是社会保险和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缴纳唯一地,参保单位、扣缴义务人与用人单位一致。
5.在引进到本市工作前具有且已持有相关证书或佐证材料。
6.具有本市户籍(国外、境外人才不受此项限制)。
👉注:年龄计算:按照人才在惠首次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时间计算,同时参考人才首次在惠参加社会保险时间。
1.应届硕士毕业生、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享受一次性1万元落户补贴。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技师享受一次性最高5000元落户补贴。其中,“双一流”院校(以毕业当年的“双一流”院校名单为准)应届本科毕业生或中级职称、技师等专业人才按每人5000元发放,其他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每人3000元发放。
3.上述人才补贴均为税前金额,依法应按偶然所得适用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发放单位有扣缴的义务,因此所发金额为税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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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惠州市新引进人才落户补贴申报书》,在线填写打印签名盖章上传。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单位盖有“与原件相符”印章的复印件)。
3、自引进到惠工作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原件。
4、自引进到惠工作起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5、自引进到惠工作起所有的劳动或聘用合同原件。
6、硕士或本科学历、学位证(在境内大学取得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境外大学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以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申报的,需提供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单位盖有“与原件相符”印章的复印件)以及所有学历、学位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提供事业单位聘岗表。
8、以高级技师、技师申报的,需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9、身份证、护照、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等证件有效信息页、港澳台籍人才除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外,还需提供港澳台身份证件。
10、国(境)外人才,需提供出入境记录、薪酬证明(银行流水)、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11、社保卡(补贴优先发至人才在本市的社保卡金融账户,港澳台籍、外籍人才如未办理社保卡的请优先提供在本市的银行金融账户)。
12、落户证明(户口本迁入页)。
👉申请流程:
1、进入申请入口,点击首页右上方“登录”,选择“我是单位/个人用户”,跳转到广东省统一认证平台。
图源:惠州人社,下同
2、完善个人信息:点击首页右上方的姓名,点击“我的工作台”。
3、点击“设置”,完善个人信息、填写户籍所在地、绑定银行卡包。(注:填写的户籍所在地决定着该项目将提交到哪个主管部门端进行审核,请仔细填写)
4、在首页智能搜索框中,输入需要申报的项目关键字,点击搜索。(例如申报高级人才津补贴,则输入项目关键字搜索)
5、搜索到要申报的项目,点击项目进入到项目详情页;
6、选择到需要申请的专题,点击【立即申报】,进入到表单填写页。
7、根据实际情况,对应申报书内容填写好申报表基本信息。
8、附件清单上传: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对应附件标题,上传对应的文件。
9、确认申报书填写信息无误和附件清单上传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申报项目。
10、可以预览在线填写的申报书,确认无误之后点击【确认提交】。
👉注:
暂存:如果申报书填写到一半没填写完成,可点击【暂存】来保存已填写的内容,下次进来可接着再填写。
填写检查:如还有必填项未填写可通过【填写检查】来检查申报书填写的情况。
预览:用户可预览自己在线填写好的申报书并打包下载,然后打印下载下来进行盖章签字,最后重新扫描到系统进行上传。
11、审核通过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5个工作日。
12、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发放名单。
1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贴优先发至人才在本市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1、申请人应在新引进到本市工作3年以内按规定提出申请,超过3年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受理。
2、凡发现存在学历学位造假、违纪违法、严重失德失信等问题的,终止申报资格,并退回自造假之日起已发放补贴;未退回的,由市委人才办督促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追回。
3、申请人申领落户补贴,需提供自引进到本市工作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或以上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及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本项补贴为一次性申报项目,不得重复申领。
作者声明:该图片由AI生成 作者声明:该图片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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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李敏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