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创富创投被出具警示函,涉未履行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等

问AI · 投资者适当性义务如何保障权益安全?

蓝鲸新闻5月2日讯,近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盘古创富(北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盘古创富(北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行为:未对部分投资者履行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投资者适当性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盘古创富(北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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