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交易不必强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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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获国会通过的《公证法》修正草案预计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该法律修改了现行《公证法》第3条关于必须公证的交易的规定,取消了法律授权政府规定必须公证的交易条款。

23项必须公证的规定及其他交易

根据现行文件,有23种交易必须公证,以及“法律和法令规定的其他交易”。

目前已有17种交易在《民法典》及其他法律如《婚姻家庭法》、《土地法》、《住房法》、《房地产经营法》等中规定,另有6种交易在政府指导实施若干法律的法令中规定。

甚至有些通函也规定交易必须公证。

因此,根据新通过的《公证法》,按照各法令规定必须公证的交易类型均被废止。

具体包括:已出境人员委托他人代购属于公有财产的房屋的授权书;房地产经营合同转让合同;共有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协议文件。

执行判决人已出境时处理财产相关的执行授权书;行使申诉权的授权书;执法员办事处转让合同。

新《公证法》还规定,必须公证的交易必须在法律中规定,即必须由国会通过。这意味着只有法律文件才能规定必须公证的交易类型。

其他低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规定必须公证的交易。

民众有权选择是否办理公证

实际上,对于交易对象价值较大的合同,如房地产、企业转让等,当事人往往倾向于办理公证以保障合同。

一位公证员解释说,这是因为买卖双方的心理都希望有第三方作证并在法律上保障合同。

这位公证员表示,当交易提交公证时,公证机构将检查交易主体的合法性以及交易对象的合法性。

例如,签署合同的人是否达到法定年龄,是否精神正常。

事实上,不少情况下公证机构发现前来签署合同的人并非本人。

或者出面转让、出售财产的人已婚,但尚未取得配偶对财产转让的意见;或者申报单身的人名下财产却没有相关机构的单身证明。

此外,公证机构还会相对检查合同对象是否允许交易、是否具备交易条件。具体而言,有些情况下交易对象正被质押、抵押给银行,或正被查封、冻结。

自2027年1月1日起不必强制公证的交易类型:

交易类型现行必须公证的规定
1已出境人员在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中委托其他成员代购公有住房的授权书2024年第05号法令第75条第1款详细规定《住房法》若干条款
2房地产经营合同转让合同《房地产经营法》若干条款实施细则第13条第2款a、b、c项
3共有土地使用权成员同意将土地使用权投入企业的协议文件土地基本调查、登记、颁发土地使用权证及附著财产所有权证与土地信息系统规定第30条第7款b项
4执行判决人出境时处理执行判决财产相关的授权书《民事执行法》若干条款实施细则与指导第51条第2款a、b项
5行使申诉权的授权书2020年第124号法令第5条第3款详细规定《申诉法》若干条款及执行措施;2021年司法部长第13号通函规定民事执行中申诉、控告、建议、反映的受理与处理程序
6执法员办事处转让合同2020年第08号法令关于执法员组织与活动第28条第3款b项

司法部:不要求房地产买卖、转让的定金交易必须公证

司法部表示,根据现行规定和新的法律草案,并未要求为买卖、转让房地产而支付定金的交易必须公证。

(编译:张悦 越南网;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