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的朋友们注意啦!
事关拆迁安置、买房置业
珠海推行房票安置政策
可凭房票直接购买新房
来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这个“房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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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香洲区城市更新局官网公布了《关于举行幸福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图片来源_珠海政府网
此前发布的《幸福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公告》,补偿方案中提出,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或者购房凭证安置(俗称房票)其中一种补偿安置方式,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补偿安置方式。
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的《幸福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设计合同》中可以看到,项目选址位于教育路以南、幸福路以西、狮山路以北。
图片来源_珠海特区报(下同)
本项目用地面积11814.02 ㎡,新建3栋住宅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30130.59 ㎡。
根据补偿方案,幸福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可选择三种补偿安置方式中的一种,分别是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购房凭证安置(俗称房票),同时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方案所称“购房凭证安置”,也就是“房票”,是指区政府将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进行货币量化后,以凭证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在房源范围选购商品房的一种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房源范围为香洲区范围内的一手房源。
被征收人可以在购房凭证有效期内使用购房凭证为其本人或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购买商品房,优先使用购房凭证全额支付房款。当购房凭证价值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不足部分由购房人自行补足,税费等相关费用按相关规定缴纳。
摄图网_501108506(仅配图)
房票是将被拆迁人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进行货币量化后,由区政府(管委会)出具给被拆迁人购置房屋的结算凭证。即在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生效以后,区政府(管委会)将被拆迁人可获得的权益转换成一张可用于购置房屋的票据。
房票安置适用于珠海市内由政府主导的城中村改造及统筹做地试点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可参照执行。
房票可以购买珠海市已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的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房源)。
如果房票面额不足以支付购房款,被拆迁人可以通过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来补足差额。
房票实行实名制,不得质押融资、非法套现。
可以转让。房票可以在满足每户拥有一套住房的前提下,在本项目被拆迁人之间可转让一次,且转让后房票的原兑付期限不变。
▌素材来源:珠海政府网、珠海特区报、珠海本地宝综合整理
▌图片来源:珠海政府网、珠海特区报、摄图网、珠海本地宝
▌编辑:吴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