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项目-福鼎市农贸批发市场A3栋文创提升改造项目,批复了

问AI · 文创提升如何赋能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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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
福鼎市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项目-福鼎市农贸批发市场A3栋文创提升改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
鼎发改审批〔2026〕50号

鼎市交科实业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福鼎市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项目-福鼎市农贸批发市场A3栋文创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文悉。根据福鼎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6〕28号文精神及福鼎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福鼎市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项目-福鼎市农贸批发市场A3栋文创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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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鼎市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项目-福鼎市农贸批发市场A3栋文创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604-350982-04-02-738573)

2
  项目地址  

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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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单位为福鼎市交科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福鼎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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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项目拟对福鼎市农贸批发市场A3栋项目进行提升改造,改造面积为16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内装饰装修、功能分区优化、展陈设施建设、机电配套完善、文化场景营造等内容,左侧盈浩泰美展厅、右侧数智文化产业办公区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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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目总投资估算437.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79.50万元,建设资金由福鼎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项目(创城补短项目)保障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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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建设工期  

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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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鉴于该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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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批复有效期2年  

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6年4月13日起至2028年4月12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13



出品:建赖马

来源:福鼎政府网  编辑:马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