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获取利益,以“游戏积分”兑换人民币,通过微信群引流,在微信小程序上进行对局,最后以微信红包或转账等方式结算赌资和抽成,是纯属娱乐还是赌博或者是开设赌场?这其中可能就差一个“营利”的心思。结合近日我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开设赌场案,带您解析其中的法律边界。
案情回顾
张某某经朋友介绍在“微乐福建麻将”微信小程序上参与娱乐活动,时间久了发现很多朋友也都在玩,而且一对一打法时间快、赌资结算便利,他觉得这是个商机。
2024年11月,张某某就创建微信群把朋友或者微信好友都拉进来,并制定赌博规则,告知每个群成员押金按照500分标准收取,根据双方输赢情况用押金进行结算和收取房费,防止输钱的人赖账。群成员确定好对手,约定好1分对应人民币2元至10元不等的比例后,张某某将该二人拉到微信小群内向双方各收取押金,后赌客自行在小程序“微乐福建麻将”房间内赌博,张某某按照兑换比例通过微信支付等方式保障每个房间的赌资顺利结算,并向赢钱的赌客收取20元或30元的房费。此后,群成员越来越多,通过微信好友邀请、群成员拉人,等等,赌博群就从几十人的小群发展到上百人的大群。
截止2025年12月,张某某以收取房费的方式共获利10.9万元。
判决结果
我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微信群与微信小程序“微乐福建麻将”开设虚拟赌场,作为微信群主及管理人员制定赌博规则,组织多人网络赌博并抽头渔利共计10.9万元,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遂向县法院提起公诉。张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检察官说法
听到“开设赌场”这个词各位第一时间想到的可能是电视剧里的大型赌场,或者是地下黑窝点。实际上,线上网络赌场隐蔽性强,也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本案被告人张某某通过建微信群,组织群成员打麻将,制定了玩法,收取了虚拟房间费用,看似正规的棋牌游戏,实际上却是以营利为目的,招揽他人在其设立的微信群里进行赌博,张某某决定了赌博的场所、规模和规则等,并管理参赌人员、结算赌资,组织控制了该微信群持续用于开展赌博活动,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线上开设赌场的情形,也是很多人容易忽略的形式。
即使你不是直接建群、组织开设赌场,只是帮赌场收取赌资、统计输赢、介绍赌客等等,只要参与了赌场的运营等,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或者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简单来说,亲友聚会输赢“小彩头”,棋牌室只是提供娱乐场所,没有人作为组织者专门招揽陌生多人参与,也没有人靠从中抽头或收台费等赚钱,更没有人持续组织赌博活动并享有绝对的控制权。
友情提示
快乐摸牌时先看“牌搭子”,别动“歪心思”,遇见有“积分兑换”和“抽成”的,请勇敢积极向司法机关举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霞浦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