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公告
第1号
芒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李东莫月品旺二位同志
任免职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市长郑昭提请,芒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任命李 东为芒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莫月品旺芒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依照法律规定,报芒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6年4月29日
芒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公告
第2号
芒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吴东明杨燕二名同志
任免职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市长郑昭提请,芒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任命吴东明为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免去杨 燕芒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依照法律规定,报州人民政府备案。
2026年4月29日
来源:芒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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