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特许经营模式的快速扩张,餐饮行业品牌方与加盟商之间的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
4月27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发布《涉餐饮行业商业特许经营案件审判白皮书(2023-2025)》,系统梳理近三年相关案件审理情况,揭示行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东城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宁介绍,2023年至2025年,东城法院共审结涉餐饮行业特许经营合同民事案件144件。其中,被特许人即加盟商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案件占比高达约98%,主要诉求是解除特许经营合同、退还加盟费及保证金等。
从具体争议内容来看,加盟商反映最集中的问题包括特许人“服务跟不上”“虚假宣传”“不满足‘两店一年’条件”等。冯宁指出,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双方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规范问题,这正是引发矛盾纠纷增多的主要原因。
在白皮书中,法院梳理了特许人层面存在的四方面问题:经营资质不合规、信息披露不真实、合同订立不规范、运营支持不到位。
具体而言,部分特许人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就开放加盟业务,或未取得政府部门许可便匆忙推广;在信息披露方面,未充分向加盟商说明商标权属、经营状况、财务数据、涉诉情况等关键信息,甚至在商标存在争议时仍广泛招募加盟商;合同订立不规范的问题也十分突出,有的格式条款排除了加盟商的权利或加重其义务,部分合同核心条款约定不明,还有的特许人未按规定在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而在加盟后的运营支持方面,不少特许人缺乏有效的后续培训和品牌推广,导致加盟商陷入“付了钱就没人管”的困境。
与此同时,被特许人方面也存在明显短板。部分加盟商合规认知薄弱,对特许经营的法律法规理解不足,履约中容易出现擅自变更经营模式、拖欠费用等违约行为;经营能力参差不齐,缺乏专业管理经验,常因擅自变更运营标准而破坏品牌统一性;风险认知不足,对“高回报”宣传缺乏理性判断,一旦经营失利便容易将风险完全转嫁给品牌方。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被特许人为逐利简化流程、采购非合规原料,或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上存在缺位,埋下了食品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东城法院民三庭(知产庭)副庭长万红玉提出了双向建议:特许人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虚假宣传,确保经营资源权属清晰、无权利瑕疵,同时规范合同条款、明确权利义务边界。被特许人作为投资经营者,应当提升风险意识,理性投资、审慎签约,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切莫轻信口头承诺,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经营资源,不越权、不侵权。
法院还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在履行法定职责的基础上,从准入、监管、执法、共治四个方面发力,推动餐饮特许经营行业管理体系的健全完善。具体包括严格落实备案制度、加大对未备案企业的整治力度,建立重点监管名录并动态调整,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利用特许经营圈钱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信息共享、定期发布涉诉集中企业名单,帮助加盟商全面了解加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