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坚持不写论文的教授

问AI · 瞿同祖的学术标准如何影响后世?

中国社会史与法律史研究的奠基人瞿同祖一九六五年从加拿大回国的时候,已经五十五岁了。照他自己的说法,这个年纪“精力应该是正旺盛的时候,正是写好书的时候”。他给自己算了一笔账:六十五岁之前,还能写出点像样的东西来。


后来的事,谁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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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瞿同祖(1910年7月12日-2008年10月3日)


瞿同祖在湖南长沙无所事事的那些年里,大洋彼岸的出版社还在替他出书,《汉代社会结构》一九七二年由华盛顿大学出版社出版,那是他早年参与“中国史研究计划”的遗稿。而他本人呢?活了九十八岁,身后留下几本薄薄的著作,所有的学术成果,全是在五十岁以前完成的。然而就是这几本书,一本比一本经得住时间。


哈耶克当年在海外预定他的英文版《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等到书终于寄到,翻开来读,什么话也没说。不用说了,那就是传世的东西。

瞿同祖这人写作,不靠勤奋,靠的是标准。他自己的原话是这么说的:“我不认为数量的多少是重要的。学术是对知识的求证过程,没有结论的求证是缺少实质意义的。所以,我对自己的要求是:如果没有新的观点、新的见解、新的方法;没有自己独到的思想,就不要写文,也不要写书。”他说这话的时候已经是九十七岁高龄,口吻不紧不慢,像一个老人盘点自己这一辈子,心算了一下:写了几本书?写了多少篇论文?数完,不算丢人。


瞿同祖没有像同辈的许多学者那样著作等身,有的同门出全集能堆满一整面墙。可瞿同祖有一件事做得很有底气:不乱写。论文不是约稿,就是为参加会议写的;《中国法律之儒家化》是罗常培约的,他不约,瞿同祖也不写;《中国阶级结构与其意识形态》是应邀参加会议写的,还有为香港大学冯平山图书馆五十周年纪念会写的,全是别人催出来的。


瞿同祖对此毫不讳言:“写书容易,人人都会写。可写本好书,就不容易了。要写本传世的那个好书,就更难了。不是人人都能办到的。”他说这话的时候微微笑了笑,不是炫耀,是陈述。就像在说,太阳从东边出来一样。

瞿同祖后来琢磨洪业的那句话,琢磨了一辈子。洪业是他的老师,燕京大学历史系主任,哈佛燕京学社创办人之一,门下带出了瞿同祖、周一良、王钟翰、侯仁之谭其骧这一大批人。瞿同祖离开哈佛去加拿大的时候,跑去看洪业。洪业没多说什么,临走淡淡扔下一句:“再写一本好书。”瞿同祖在七十年后回忆这件事,每个字都记得清清楚楚:“什么含意呢?我琢磨,他承认我写过好书。但还要鼓励我再写本好书。这话在我脑子里印象很深。”


瞿同祖二十多岁时写的《中国封建社会》,商务印书馆出版,罗隆基在西南联大兼课拿来当主要参考书,说没有这本书他就没法开课了。瞿同祖自己怎么看?他说那是“二十多岁写的东西,怎么能说好呢”。一个人要对自己的东西不满足到什么程度,才会把同行当作宝贝的书说成“怎么能说好”?这不仅仅是谦逊,是洪业种在他脑子里那根标尺太长了,长到他看自己早年任何东西都觉得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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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同祖的身世很容易让人误以为他一路顺风顺水。祖父瞿鸿禨是晚清军机大臣,光绪帝的老师,一手把他带大,每天用朱笔写正楷让他描摹,教他给《论语》断句。他父亲瞿宣治是外交官,通法、英、德三国语言;叔父瞿宣颖是燕京大学教授,给他讲汉赋,教他历史。这样的家学浸润下,瞿同祖十三岁就能啃《尚书》,那是连韩愈都叫苦的“佶屈聱牙”。一九三〇年保送入燕京大学,硕士毕业拿金钥匙奖,同期同门有费孝通、林耀华,四个人全属狗,被师母冰心戏称“吴门四犬”。问题一个人能写出传世之作,靠显赫家世没有用,靠聪明也没有用。靠的是洪业那句嘱咐,被他接住了,种到骨头里,长成了他的规矩。


有了这条规矩,什么都能舍。别的学者追逐的东西,篇数、头衔、曝光,瞿同祖不屑一顾。他那一代学人,学术才华在伯仲之间的不少,但像瞿同祖这样自我设限到近乎严苛地步的,屈指可数。

瞿同祖从哈佛到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再到一九六五年终于回到阔别十五年的祖国,途中拒绝了过去台湾任教的邀请。瞿同祖妻子的信里写满了岁月的磨损,“牙齿脱落很多”,他在哥大的东亚图书馆里读到这些,写道“恍惚听见你低声唤我,无限惆怅”。


瞿同祖一介书生,想的是回国团聚,“坐耗粮食”都怕成为累赘。可惜的是,他回来的时间点太不凑巧了。文革一来,他的学术生涯几乎断了四十余年。中间唯一接到“上头安排”的任务,是翻译一本艾登回忆录,以外行身份去捡一个前首相的政治遗产。等到七十年代末重获研究条件,瞿同祖已经七十岁了,身体大不如前,张孝骞为他看病时说了一句让人心酸的话:“你的病是由于想写书而写不成书引起的。”这些话瞿同祖后来不提了。他不卖惨,不抱怨。很多人在他那个位置上可能就破罐子破摔了,或者干脆躺平。但瞿同祖就是沉默着,一个字也不凑合的沉默着。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日,瞿同祖在北京协和医院去世,享年九十八岁。遗愿只有一条:遗体供医学解剖后火化。协和医院有他一生的详尽病历,样本有特殊的科研价值。这是他最后一次非同寻常的奉献。活了一辈子,他认真地当过学者,认真地当过教授,认真地追求过书的质量而非数量,认真地回应过老师那句“再写一本好书”的嘱咐。他写过的那些书,《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清代地方政府》《汉代社会结构》,每本豆瓣评分九点三以上,至今是法学界、史学界的必读经典。写书的人已经不在了。那些书还在,安安静静地躺在很多人的书架上,书脊上的字没有褪色。


瞿同祖一辈子恪守的那个规矩,“尽量抱着要写好书的目的”,就这样通过纸张和油墨,一代一代往下传。用他自己的话说,“我问心无愧的,就是我比较认真,不乱写书,一定要有值得发表的心得才会写。”这话别人说出来可能是场面话、漂亮话,然而从他嘴里说出来,你能感觉到分量。因为瞿同祖就是这么做的。他用自己一辈子证明了,不写比写更难,不凑合比凑合更需要定力。书已经传下去了。那么,还有没有别的什么东西,也用同样的标准在做着呢?


北京东交民巷与正义路交叉口、中国法院博物馆斜对面的那家法信书店,就是。而法信书店距离天安门广场的直线距离也不过是,1.2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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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这个东西,现在遍地都是。不过法信书店不一样。它最早是人民法院出版社的读者服务部,三十多年前就有了,不声不响地开在正义路旁,服务对象主要是法院系统那拨人,有法官、检察官、律师,还有法学学者。这些人来这儿,不是来喝咖啡的,是来找书的。而且不是随便什么书,是《刑法学》《民事诉讼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是那种翻开来全是条款、读起来费脑子的书。也许这种书摆在别处没人买,可在这家店里,它们是主角。店里的人也不是随便什么店员,有的干了十几年,能跟你聊民法典的沿革,能告诉你哪本注释书是“法律界的爱马仕”。他们卖书,也听故事,有离了婚的女人来买婚姻法,有被欠薪的小老板来翻劳动合同法,店长就像瞿同祖说的那样,“一定要有值得发表的心得才会写”,只不过这儿换成了“一定要有值得推荐的书才会卖”。不凑合,不乱推,每一本摆上书架的书,都得经得起法官的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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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店后来升级改造了好几次,从“法观书店”到“法信书店”,名字变了,里头的规矩没变。它不像那些网红书店那样恨不得把自己只打扮成一个景点,它就是安安静静地在那儿,书架排得整整齐齐,灯光调得刚好适合阅读。来的人也杂了,有内蒙古的法律工作者专程过来,有深圳的同行把法律书当伴手礼,有香港家长带着孩子来,有巴基斯坦留学生来翻中国法律。他们走进来的时候可能只是好奇,走出去的时候手里多了一本书,心里多了一分对法治的感知。


瞿同祖一辈子追求“写本传世的好书”,法信书店做的事,也是把那些“传世的好书”一本一本递到对的人手里。在这个书卖不出去、人不想读书的年代,它还在用最笨的方式,做最认真的事。这不是生意,是跟瞿同祖一样的那股子认真劲儿,没有值得推荐的书,就不开这个店;没有值得接待的读者,就不亮这块牌子。


正义路上人来人往,法信书店就杵在那儿,不大,但稳当,有咖啡,有清茶,也有文创。像瞿同祖当年的书一样,薄薄几本,翻不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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