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现场丨一场乡邻纠纷,映照乡村社会里人情与法理的碰撞

问AI · 人民陪审员如何用生活智慧弥合法理与乡情?

他们来自各行各业,身著平凡底色,心怀赤诚初心。没有法袍,却坚守公正;不居庙堂,却心系民生,他们就是“人民陪审员”。

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陪审现场》,一起见证他们如何在一次次庭审、一场场合议、一回回调解中,用朴素的良知、生活的智慧,为司法注入烟火气与人情味,让法理与情理相融,让公平正义更可感、更可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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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方爱
人民陪审员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邵阳市大祥区蔡锷乡人民政府四级调研员,2024年12月任职至今共参审案件13件,曾获评全市财政系统先进个人、大祥区三等功、大祥区优秀共产党员。





当卷宗摆在我面前时,映入眼帘的不仅仅是原被告的姓名,更是两个比邻而居数十载如今却要对簿公堂的本家邻居。我知道,这不仅仅是一桩案件,更是一面镜子,映照着乡村社会里人情与法理的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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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前会议



01

现场:丈量土地,更需丈量人心


开庭前,我跟随承办该案的蒋建勇法官一起来到了板桥乡召佰村。七月骄阳似火,暑气裹着稻香扑面,流水潺潺,一派田园风光。

但当我们走进原被告屋场时,气氛瞬间变得凝重。那道引发争议的不锈钢栏杆,在阳光下闪着刺眼的白光,横亘在被告家水泥坪前,将原本通行顺畅的区域硬生生只留下不足一米宽的通道。

现场原告情绪激动:“法官大人啊,你们看看!这是我家干农活进出要道,现在怎么过呀?更何况这还是大家一起出钱出力硬化的路面。”

另一侧,被告和他儿子则一脸愤懑,反复强调:“我家的堡坎没占他的田,栏杆也没占他的地!以前告过,没赢,现在又来告!”话里话外充满了对过往积怨的执念。

法官没急于表态,让我拿卷尺,寻找那条被部分硬化的“历史小道”,其宽度在残存路段上确实在1.4米到2米之间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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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和陪审员现场丈量道路①

看着那仅容一人通过的0.8米窄道,再对比被告家宽阔的前坪,我心里也有了初步的判断。便利,是相邻权的核心,这不足一米的通道,显然不能满足农家人正常的、有尊严的生产生活需求。

同时,我也注意到,原告家另一侧新开了一条接通村道可以通车的土路。这个细节对矛盾的解决应该有微妙作用,说明了通行问题的现实紧迫性,但也让我们思考究竟要恢复到何种程度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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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和陪审员现场丈量道路②


02

庭审:法理之下,是剪不断理还乱的乡情


坐在庄严肃穆的审判席上,我看着台下两位白发老人,心中不免感慨。他们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本家乡亲,曾经一起吃饭喝酒,曾经互相帮助,而今,却要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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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

原告虽然口齿不清,但我基本清楚了“历史形成通道”“共同出资硬化”和“栏杆阻碍通行”这些矛盾焦点。而被告父子则更侧重于诉说多年的摩擦与“旧账”。

听着他们的陈述,我深切感受到,这场官司,表面争的是那几十公分宽的通道,内心在乎的却是几十年积怨和所谓的面子。那道不锈钢栏杆,既是物理上的障碍,更是心理上的高墙。法律可判拆除有形的栏杆,但很难拆除心中那堵无形的高墙。

在合议时,我根据自己农村工作和生活经验,谈了自己的看法。

我首先明确,被告设置栏杆,导致通行困难,确实侵犯了原告的相邻通行权,这是基本事实,必须纠正。法官赞同地点点头。接着,我提议保持不低于1.5米宽通道的构想:“从现场看,硬化前的历史道路最窄处1.4米,最宽处有2米,考虑到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保留不低于1.5米宽的通道,符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也基本可以恢复历史通行状况。这既保障了原告基本通行权,也尽量减小被告心理不平衡因素,体现了公平合理。”

同时,我也指出原告诉求中不尽合理的地方:“原告要求恢复车辆通行。但他家旁边已经新修了可以通车道路。相邻权提供的是‘必要便利’而非‘最优便利’。在已有替代方案的情况下,要求被告必须提供车辆通行的通道,可能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对其诉讼请求中的这一部分,我认为可以不支持。”

这些来自生活常识和现场感受的意见,与法官从法律条文出发的专业判断相互印证、补充,最终法院判决:拆除栏杆,保障不低于1.5米宽人行通道,但驳回车辆通行的请求。


03

思考:人民陪审员的“泥土气”与法治的“人情味”


这次陪审经历,让我对自身的职责,对法治建设有了更深的理解。

人民陪审员,不只是“陪”审,更是“民”意与“法”理的桥梁。我们来自群众,熟悉乡规民约,了解乡里乡亲之间那种复杂微妙的情感联结。在法官专注于法律要件和证据链条时,我们更能从生活经验和人情世故的角度,去感知案件的“温度”,去解读矛盾背后的深层原因。就像在这个案子里,我能理解原告对“路权”的执着,也多少能体会被告那种“寸土必争”的敏感。这种理解,不是和稀泥,而是为了让判决贴近生活,更易被当事人从情感上接受。

法治社会,并非冷冰冰的条文至上。它追求的是定分止争,是社会和谐。一纸判决,可以强制被告拆除栏杆,但很难真正化解两家多年的积怨,这提醒我们,基层治理需要刚性的法律作为底线保障,也同样需要柔性的人民调解、乡贤评议等多种手段。如何让司法审判与多元化解机制更好地衔接,让法律判决更有力地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是我们需要持续思考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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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和陪审员一起给当事人做工作

走在回程的路上,我注视着汽车反光镜里慢慢消失的田野,宽厚而深沉。它承载着庄稼,也承载着世代生活于此的人们。邻里纠纷,需要的是精准厘清,而不是粗暴割裂。作为人民陪审员,我能做的就是带着“从泥土中生长出来”的常识与良知,将法律的理性之光柔和地照进这些纷争的角落,让公平正义,不仅仅以条文的形式存在,更能以带着温度的方式融入百姓的生活。

我希望两位老邻居在判决执行后,能够慢慢放下芥蒂。至少,当那道冰冷的栏杆被拆除,阳光重新映照那片土地时,他们心间的坚冰也能开始些许消融,真正做到案子“案结事了”,真正做到邻里重归于好。这,或许就是我这名人民陪审员,所能期盼的最好的履职成果了。


统筹:湖南高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

来源: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编辑:以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