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广州的父母,7年来带着被医院诊断为脑瘫的儿子到处求医,如今从其他机构得知可能根本不是脑瘫,而是出生时就遭受了严重的颅骨骨折。
如果是这样,那当初男童出生的医院一直在掩盖这起医疗失误。
2019年,广州男童栓柱(化名)在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早产出生,出生时阿氏评分为满分10分,健康状况良好。然而,在新生儿科住院期间,他突然病情恶化,出现颅内出血。
出院时,医院将其诊断为“脑积水引起的脑瘫”。
此后的七年里,他的父母带着他辗转全国各地求医,耗尽了积蓄,欠下数十万债务,但孩子的状况毫无起色。
转机出现在2025年。父母在复印病历时发现,2019年7月14日的核磁共振报告离奇失踪,当天病程记录也一片空白。
他们找到孩子出生时的CT原始影像片,经北京一脉阳光影像中心鉴定,结果显示多处颅骨骨折,属于外伤所致,与“脑瘫”诊断截然相反。
珠江医院坚决否认存在误诊和院内伤害,称新生儿颅骨骨缝未闭合,CT显示的“错位”属正常现象。但家属认为,片子是客观证据,不会撒谎,当年医生要么水平不足漏诊,要么故意隐瞒。
目前,家属已提起诉讼。
而家属手里最硬的牌,是2019年拍的CT胶片,只要片子还在,无论过多少年,都可以找别的专家重新读片。
不过几乎所有专家都说是骨折,但没人愿意出书面报告。
当家属拿着“可能是骨折”的片子去找卫健委时,卫健委没法直接说“这就是医院摔的”。因为医院会说“这是先天发育”。
卫健委不是法院,它不能裁决这个医学争议。所以它的回复是你们去搞个鉴定,鉴定说是医院的错,我就罚他。
医疗界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圈子,这个圈子内的专家大都互相熟悉,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轻易不会推翻对方的判断。
这意味着,让一个广州的影像科专家出具书面报告,去质疑同城另一家三甲医院的同行诊断,在现实中几乎不可能。这不是技术问题,而是行业生态问题。
最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学专家给家属指了一条路,北京一脉阳光影像中心,一家第三方独立影像诊断机构,主要服务基层医院,与广州本地医疗圈没有利益瓜葛,因此敢出具了客观的《远程影像咨询意见书》。
2026年4月,家属已凭该意见书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委托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这将是判决的关键依据。
另外关于那个失踪的2019年7月14日的核磁共振报告,有医嘱显示做了检查,护士也签了字,但报告单缺失,且当天的病程记录空白。
根据《民法典》第1222条,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这会是家属手里的一张王炸。
如果判决医院败诉,这不仅仅是一起普通的医疗纠纷,而是一起因严重医疗过失甚至是故意伤害而导致终身残疾,并伴随伪造/隐匿病历证据的恶性案件。
对于珠江医院这样一家顶级三甲医院来说,一旦“隐匿病历”和“院内摔伤”被坐实,其面临的将是声誉扫地、巨额赔偿;相关责任人涉嫌医疗事故罪,及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毁灭性打击。
但这根本弥补不了孩子生活完全无法自理,吃喝拉撒都需要人照顾,妈妈不得不辞去工作,成为一名全职护工,24小时围着孩子转。7年来全家的生计,仅靠父亲一人的收入勉强维持的破局。
这场官司也必须打下去,为了不放过。不放过真相,不放过责任,不放过任何试图掩盖事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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