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不能“任性飞”

无人机让我们的视角

从地面跃升到云端

也催生了“低空经济”的热潮

然而,当越来越多人“飞”起来

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

没登记、没报备

超高度、闯禁飞区……

“黑飞”行为不仅扰乱空中秩序

更可能威胁公共安全


近日,师宗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接到上级工作指令,辖区内有人操控无人机实施超高违规飞行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开展核查工作。

经现场调查核实,违法行为人曹某操控无人机前未完成实名登记,未经管制空域飞行审批擅自升空飞行,飞行高度更是超出120米真高适飞上限。其多项行为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相关规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严重扰乱正常空域秩序、危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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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警方调查,曹某对自己无人机未实名登记、未经审批、超高飞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对曹某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在现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详细讲解无人机合规飞行要求及违规飞行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律课堂


什么叫“黑飞”?


  • ❌ 未实名登记

  • ❌ 无资质操控或操作资质与操作机型不符

  • ❌ 未经批准进入管制空域

  • ❌ 在禁飞区飞行

  • ❌ 超报备范围飞行

法律责任

  •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飞行、升放前款规定的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警方提醒


无人机让我们的视野更广阔,但 “飞得高”不等于“可以随意飞” 。每一架升空的无人机,都关系到地面群众的安全、关系到空中秩序的稳定、关系到国家低空管理的严肃性。

请广大无人机爱好者、从业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登记、提前报备、限高飞行、避开禁飞区。

来源:师宗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