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决定任命贺秀山同志为巫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其代理县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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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供图
4月24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先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贺秀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洪兵、吴绍乾、刘家群、谭仁和、沈慎参加会议。副县长冉发军,县人民法院院长兰建恒,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能文,县监察委员会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雄安新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重庆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辅导报告会精神、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相关精神和市人大贯彻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专题座谈会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县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25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同步开展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巫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巫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明确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接受王中同志辞去巫溪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贺秀山同志为巫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其代理县长职务。李先斌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组织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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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誓现场。县人大常委会/供图
李先斌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一府两院”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要求县政府扛起主体责任,聚焦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求法检两院强化司法保障、凝聚共治合力,共同守护巫溪绿水青山。他希望新任命同志忠诚履职、站稳立场,讲政治、守规矩,依法廉洁用权,担当作为、服务群众,以实干实绩回报组织和人民的信任。
李先斌强调,当前全县正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四个机关”,要带头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履职,在“学、查、改”上持续发力,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紧扣县委中心工作;抓实监督重点,强化民生监督与跟踪问效;深化代表工作,完善“双联系”机制,提升建议办理质效;从严建强队伍,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履职能力、严守纪律底线,打造过硬人大铁军,为巫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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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龚德财

编辑/郭艺璇

责任编辑/汪大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