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推进强边固防工作,筑牢边境安全防线,4月16日,宁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庭审现场“搬”至峙浪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件,近百名边境群众驻足旁听。这场“家门口的审判”,用真实案例为群众上了一堂直击人心的法治公开课,让法治精神浸润边境一线。
上午10时,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庭审正式开始。公诉机关指控,2025年12月19日11时许,被告人徐某通过网络接受不明身份人员雇请,以1500元运费为诱饵,从南宁市运送5名偷渡人员前往宁明县中越边境,企图协助其非法出境。当日23时许,徐某驾车途经宁明县桐棉镇那梨开发区公路养护站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涉案人员全部落网。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明知所载人员系非法出境人员,仍故意为其提供运送帮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规定,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结合徐某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法庭当庭宣判: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庭审最后陈述环节,徐某声音低沉,满是懊悔,其惨痛经历也给在场群众敲响了警钟。
宁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农彦兰: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边境地区常见的跨境违法犯罪案件,持续开展“庭审+普法”进社区、进村屯活动,让法治宣传真正下沉到边境一线,不断提升边民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以司法之力筑牢边境法治防线,共同营造遵法守法、维护边境安全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
峙浪乡峙浪社区群众 苏伟:
今天现场看了庭审,真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一下子就明白了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以后不仅自己要守好法律底线,还要提醒家里人、身边人。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该案审理情况,就地开展法治宣讲,针对边境群众易混淆的法律误区,进行逐一拆解、通俗解读,让群众清晰知晓法律红线不可触碰。同时发放涉边犯罪、走私罪典型案例宣传资料,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手中,增强全民守边护边意识。(李幸 马永翔)
新闻来源:宁明县融媒体中心 李幸 马永翔
编辑:冯馨怡
一审:王银晶
二审:姜涛
终审: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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