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AI · 宁明县如何依法完成土地争议的最终解决?
为坚决维护法律权威,确保生效行政裁决落地执行,4月22日,宁明县在那堪镇四寨村依法举行落实宁政裁决字〔2021〕7号生效裁决交地归还仪式,对争议多年的“叠斗山”等31座山头土地完成现场交地归还。
据悉,针对那堪镇四寨村驮皮第一、第二、第三村民小组与坛何第一、第二村民小组争议的“叠斗山”等31座山头共5480亩土地权属问题,宁明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8月13日依法作出《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书》(宁政裁决字〔2021〕7号),明确该地块权属。决定书生效后,经宁明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定(〔2025〕桂1422行审5号)准予执行,由宁明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本次执行工作。
仪式现场,执行工作组宣读交地归还告知书,向双方群众代表出示相关法律文书与地界示意图,明确权属划分:争议地块东北面3873.5亩土地归坛何屯集体所有,西南面1606.5亩土地归驮皮屯集体所有。在各相关部门共同见证下,双方群众代表共同确认地界示意图并签字确认,现场全程秩序平稳。
本次交地归还严格依照法定流程推进,专项设置政策宣传、地界测绘、现场警戒、执行监督等多个工作组,确保执行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当天,数十台机耕对即将归还的地块进行清表作业。
此次行动是宁明县依法维护“三大纠纷”调处裁决权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实践,对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后续,相关部门将继续做好跟踪稳控及不动产登记办理等各项工作。(李金 丁刘懿)
编辑:冯馨怡
一审:王银晶
二审:姜涛
终审: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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