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拆借、信披不到位等多项违规,浙江两资管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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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浙江证监局网站4月24日消息,浙江证监局近日对浙江聚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飞象(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了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浙江聚泉资管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具体行为包括:管理人与基金财产发生资金拆借;信息披露工作不到位;管理人信息变更未及时备案,如法定代表人、股东、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等信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均未更新。浙江聚泉资管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庄成,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经查,飞象资管存在让渡基金产品决策权、挂靠基金从业人员和外部人员、股东股权代持等违规行为。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执行董事赵小勇,公司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夏伟奇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