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象资管被出具警示函,涉让渡基金产品决策权等

问AI · 飞象资管违规行为折射出行业哪些潜规则?

蓝鲸新闻4月24日讯,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飞象(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飞象(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让渡基金产品决策权;挂靠基金从业人员和外部人员;股东股权代持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的规定。

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飞象(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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