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的解除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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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的解除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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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的解除程序是什么?

    国家秘密的解除,简称解密,是指已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事项,因为情况的变化,失去其国家秘密属性,不具有保密价值,按照法定程序,将其从国家秘密事项中分离出来,不再按照保守、保护国家秘密的措施进行管理,知悉范围内的机密、单位和人员不再对该事项履行保密义务和承担保密责任。

   国家秘密的解除有下列几种方式:

(1)自行解密。国家秘密保密期限已满,定密机关、单位未决定延长保密期限的,该国家秘密即自行解密。

(2)提前解密。机关、单位应当每年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特别是保密期限即将届满的国家秘密,应当在保密期限届满前进行解密审查,经审核,仍在保密期限内,但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履行解密程序予以解密。

   符合解密条件的,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承办人提出解密意见,提交本机关、本单位定密责任人审核

(2) 定密责任人对承办人提请解密的事项进行审核,对解密意见不准确的不予批准。

(3)定密责任人在作出解除国家秘密决定的同时,应当及时在原国家秘密标志附近作出解密标志。

(4)国家秘密经审核批准解除后,机关、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接到通知的有关机关、单位或者人员,应当及时在原国家秘密标志附近作出解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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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的解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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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经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解密:一是保密法律法规或者保密事项范围调整后,有关事项不再属于国家秘密的,二是定密时的形势、条件发生变化,有关事项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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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呼伦贝尔保密

值班编辑:孙纲

平台编辑:赵志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