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恩县将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现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渠道公布如下:
一、投诉举报范围
一是收费方面: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二是行政检查方面: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行政检查的问题;检查频次过多,同一事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的问题;检查标准、程序不明确,随意检查的问题;运动式检查、“走过场”检查的问题。
三是行政处罚方面:对企业处罚依据适用不准确的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不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从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等情形 ;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的问题。
四是行政强制方面:滥用涉财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的问题。
五是其他方面: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二、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718-5836618
投诉举报电子邮箱:xesfj5836618@163.com
投诉举报收件(信)地址:湖北省宣恩县珠山镇民族路39号(宣恩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邮政编码:445500。
三、投诉举报须知
1、本公告公布的投诉举报信箱地址、电子邮箱受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时间段。
2、投诉举报人应当进行实名制投诉举报,并对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在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证据。对于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宣恩县司法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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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融媒体中心出品
校对 | 胡颉
签发 | 欧阳章平 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