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吉利向杭州法院寻求“临时许可”,欧洲UPC法院授予诺基亚单方反禁诉令AASI

问AI · UPC法院为何抢先阻止杭州法院的临时许可?

图片

2026年4月22日,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曼海姆地方分院根据诺基亚单方提出的反禁诉令(Anti-Anti-Suit Injunction,AASI)请求,针对吉利集团旗下两家中国公司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诺基亚提起的诉讼中,其中可能会涉及到杭州法院做出“临时许可”的情况,紧急授予了反禁诉令AASI,以防止杭州中院的“临时许可”程序,影响到诺基亚在欧洲UPC两地法院起诉吉利及其旗下四品牌侵犯4G的案件审理。

这也是UPC曼海姆地方法院最近做出的第二份单方反禁诉令AASI。

去年该法院在InterDigital诉亚马逊案中,就曾做出类似的AASI,旨在预防亚马逊向英国高等法院起诉InterDigital的案件中,英国法院做出“临时许可”,从而影响UPC法院的案件审理。

此后,英国法院和UPC法院在相关争夺AASI和AAASI上此起彼伏,核心都是在保护自己的司法管辖区不被他国的管辖区所影响。

因此UPC曼海姆地方分院对杭州中院的预防性AASI,道理相同。

根据法院的命令,如果吉利违反了这一命令,将会面临5000万欧元的罚款。因此吉利面临着较为艰难的选择,要么撤回在杭州中院的临时许可请求,如同亚马逊去年在遇到同样的反禁诉令AASI后撤回在英国的临时许可请求一样。要么吉利继续推进中国的审判程序,那么将会面临UPC法院的处罚。

根据UPC法院森德法官2月作出的裁定,UPC曼海姆地方分院将口头庭审安排在2026年11月10日至11日。该时间可能晚于杭州法院的一审裁决,这或许也是UPC法院作出此次反禁诉令AASI裁定的原因之一。

本案这种情况,是否能适用中国上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的相关规定,还有待观察。

本案背景涉及吉利是否接受诺基亚的许可。

2025年7月18日,诺基亚在三个欧洲司法管辖区对吉利提起侵权诉讼:UPC慕尼黑地方分院(涉EP4090075号专利)、曼海姆地方分院(涉EP3799333号专利)以及慕尼黑地区法院,指控吉利侵犯其与4G/5G蜂窝通信相关的标准必要专利

在诺基亚起诉吉利案的四天后,吉利向中国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诺基亚提起诉讼,请求确定公平、合理且无歧视(FRAND)的许可费率。

吉利的诉状请求法院确定涵盖2G、3G、4G、5G及WLAN标准的全球许可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与中国及全球相关的许可费率。

吉利表示,愿意接受杭州法院确定的FRAND许可费率,以此表明其作为善意被许可方的意愿。

吉利主张,只有通过公平公正谈判达成的平衡许可协议,才符合有效的对比基准。若被许可方因经济、政治压力或畏惧使用禁令而“妥协”,简单接受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预设的条款,则此类合同不构成有效的对比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