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一起法院工作人员配偶参与法拍债权竞拍事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按照澎湃新闻的报道,这起事件发生于2021年3月22日中拍平台的一场不良资产债权拍卖。拍卖债权标的6000万元,起拍价也是6000万元,后下调为4000万元,并拍卖成功。
对此,临沂市委高度重视,责成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案件当事人为:债权人河东农商行,借款人中亿重工,抵押人亿利达公司,担保人薛永文、郝艳平、张云梓,竞拍人山东龙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从报道的情况来看,此起案件比较复杂,债权债务的形成,也存在一些争议。这一切,不在本文交代,各级法院都已经理得非常清楚。案件的争议,是在债权竞拍成功之后,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都对案件提出了异议。概括起来,主要有这样一些方面:
首先,为何没有公告就延期2小时开拍?法院此前并没有公告,就将原定于上午10时的拍卖,延迟到13时许才开拍;
第二,为何不经公告就下调起拍价?在开拍前8分钟,法院将起拍价由6000万元下调为4000万元,下调了2000万元;
第三,法院有没有对参与竞拍的公司进行审核?参与法拍,既是企业和公民的权利,也必须基本符合竞拍条件。按照担保人的说法,唯一的竞拍出价方——山东龙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刚刚成立两个月,无实际经营、无社保记录,疑似系空壳公司。空壳公司能否参与法拍,值得关注;
第四,法院工作人员的配偶能否参与竞拍?这次法拍的最大争议点,就是竞拍成功的龙润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法院工作人员的配偶;
第五,是不是暗箱操作?担保人还质疑,在未付清款项、无成交确认书的情况下,拍卖当日即签转让协议,是不是属于先定后拍、暗箱操作;
第六,负责后勤管理算不算法院工作人员?在竞拍成功后,相关当事人就竞拍者为法院工作人员配偶,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被法院裁定驳回。裁定中表示,经核实,2019年至2021年,张庆林在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负责后勤管理工作。那么,负责后勤管理是否就不算法院工作人员呢?如果要干涉办案,就一定属于“无权”者呢?
第七,如何证明法院工作人员与案件无关?按照该法院工作人员出具的说明,对涉案债权转让不知情,也未参与。并表示,那是网上公开拍卖,任何人都可以参与。这样的说法,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脚?
也就是说,当事人提出的不同意见,显然需要法院方面给出比较明显的回应。特别是法拍时间的变更、标的价格的调整,以及参与竞拍者的基本条件审核等,都必须有明确的回应。而关键问题的法院工作人员配偶该不该参加竞拍,更需要有充足的理由。不然,难免会让人产生定向“投喂”的感觉。
也有网友说,相关当事人就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避免资产被执行,拖延资产执行时间,甚至有网友认为,这是为了赖账。
我们认为,不管相关当事人围绕案件提出异议目的是什么,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此起案件处理得天衣无缝,相关当事人就是想搞名堂,也是无能为力的。问题就出在,这起案件确实存在一些疑点,存在一些争议点,也就不能怪当事人有特别的想法了。
所以,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之处,法院方面还是要正面回应的,而不能不闻不问。特别是法院工作人员的配偶能否参与竞拍的问题,必须做到没有任何漏洞。否则,确实会产生比较大的负面影响。像负责后勤管理就与案件无关等说法,太牵强,也没有说服力。甚至会让人产生护短、保护不当行为等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