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在广州生活的李靖瑶,向男友提议签订婚前协议前,纠结了好一阵子。她有很多具体的顾虑:怕一开口就伤了感情,怕两个人之间的信任因此动摇……
李靖瑶是一名律师,供职于广东天商律师事务所。从业六年来,在她经手的离婚案件里,当事人绝大多数没有签署过婚前协议。正因为缺乏事前约定,双方在财产分割时各执一词,争议不断,“理不清”又滋生出新的怨怼与愤恨,矛盾进一步激化。原本可以体面收场的婚姻关系,最终落得一地鸡毛。
按法律规定,婚前财产本来就归各自所有,李靖瑶真正要理清的,是婚前财产产生的收益归属,以及婚后双方对家庭的付出。
从接触的离婚案中,李靖瑶发现,很多夫妻婚前财产的划分通常比较清晰,分割财产时很少成为争议焦点。但有一个问题容易被忽视,一些婚前购置的财产,婚后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租金,股票、基金、理财产品的收益,以及股权分红。很多人对这个概念比较模糊,容易引发争议。
在与男友协商前,李靖瑶已初步构思好协议的大致内容:婚前财产和未来产生的收益,依然归各自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两人开一个共同账户,每月双方各存入一笔钱作为共同生活支出,剩余收入由个人自行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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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李靖瑶的“一刀切”,也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查账。这来自她工作中的观察,她处理过很多离婚纠纷,当事人对对方有多少银行账户、每个账户里多少钱、流水什么样,往往一概不知。结果走到诉讼这一步时,双方运用大量手段调查对方的账户。这种查账不仅侵犯隐私,还让矛盾越闹越大。“双方一下子调出对方十个账户的流水,不一定能挖不出太多有用信息,却让双方的对立情绪更加严重。”
签订婚前协议的过程中,男友没有发表太多意见。李靖瑶觉得,一方面男友确实没怎么想过这件事,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的提议相对公平,兼顾了彼此的利益。“我就一个想法,协议的目的是公平,不是为了赢。我见过有些婚前协议,更像是一个攻守策略,没有顾及对方的感受和利益。大家坦诚沟通,反而感情会更好。”
李靖瑶平时跟闺蜜聊天,也会聊到婚前协议。她发现,身边的女生普遍倾向于婚前签协议,“以前觉得谈钱伤感情,现在大家会更主动地询问财产应该怎么隔离,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了。” 网易数读的调查也印证了她的印象——在对婚前协议的接受度上,女性群体中意愿较强的占4成以上,男性群体中意愿较强的占比不到三成。
身边的男生,基本上没有人跟李靖瑶聊过这个话题。在她看来,女性在婚姻中的沉没成本更高,这是女生更关注婚前协议的主要原因。在大多数婚姻关系中,女性承担了更多的家庭事务,生育和育儿对职业的影响远大于男性,社会也期待女性以家庭为主。甚至离婚以后,女性的经济恢复能力也比男性更弱。
相比之下,婚姻对男性的影响更低,无论是职业上升空间还是其他沉没成本。男性缺乏那种危机感,也就没有主动考虑婚前协议的动力。
在李靖瑶接触的离婚纠纷中,一对即将分开的夫妻,在财产分割上的分歧,大都集中在婚内财产上。最关键的问题,是双方对家庭付出程度的认识不一样,有些男性觉得自己对家庭的经济贡献更大,女方则会指出自己在家庭事务上付出更多,比如育儿和家务。现实中比较常见的情况是,男方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女方承担了绝大部分家庭事务。
李靖瑶观察,在离婚诉讼中,家务补偿被提出来的频率不算太高,男性主动主张的情况更少。一个现实原因是:主张家务补偿需要证明自己承担了较多家庭义务,而日常的家务付出很难留下系统性的证据。相比之下,经济支出因为有转账记录、收据等凭证,举证要直接得多。这是不同贡献形式在证据留存上的天然差异。
也有些人希望把家庭分工、养育分工写进婚前协议,李靖瑶说,这类约定受法律保护,不过法院通常难以直接强制执行具体的行为,比如“一方必须每天做饭”。但是,这些约定可以作为离婚时主张家务劳动补偿的重要依据。另外,在家庭事务中付出较多的一方,也可以在平时多留存记录。
“婚前协议,是用来保护自己不被这段婚姻消耗,而不是为了防对方,这是很多女生的真实想法。” 李靖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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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交平台上,“一方出轨就净身出户”这类忠诚协议条款也被广为讨论。2023年“网易数读”关于婚前协议的调查中显示,55.9%的人相当在意忠诚协议条款。
李靖瑶提醒,忠诚协议在法律上更多被视为道德层面的约束,其中“净身出户”的约定,往往因限制离婚自由或显失公平,在实践中较难获得支持。李靖瑶建议,可以考虑采取比例式的财产分割约定,比如约定过错方在共同财产分割中只分得30%。这种方式既保留一定的惩戒性,在法律上也更具确定性,同时兼顾了公平。
房子、债务、现金流
平时,李靖瑶接到的婚前协议咨询中,房产问题最受关注。比如长辈婚前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这个房子的产权归属和比例,是否需要专门签一份协议来明确。
在社交平台上,关于婚前房产产权公证的讨论也很普遍。不过,这其中一部分公证,与普遍理解的婚前财产协议不同,更接近于爱或诚意的保证。在深圳生活的贺艺,2022年结婚前,就和另一半做了房产产权公证。起因是她发现男方存在原则性的欺骗问题,双方因此产生了信任危机。男方为了弥补并给她安全感,主动提出将自己婚前的房产份额赠与贺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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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靖瑶的印象中,来找她做婚前财产咨询的人,大多会忽视债务隔离这个问题。
“一些婚姻关系破裂的伴侣,有负债的一方会在法庭上提出,希望把自己的网贷也算作夫妻共同债务,让另一方一起还。”李靖瑶表示,司法实践中,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有一定门槛。如果借条上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大概率认定为共同债务,但如果只有一方签字,另一方说“我完全不知情”,除非你能证明借出来的钱确实用在了家庭共同生活上,否则难以被直接认定为共同债务。
债务隔离上,想做到“未雨绸缪”并不容易。婚后有些人做生意,难免会涉及各种贷款、借款,作为另一半不一定能了解得那么清楚。这种情况下,“一刀切”是一种选择,“你自己去借的钱、你自己签名的贷款,那就由你自己来负担,跟另一方无关”。
在李靖瑶接触的案例中,一部分父母也会在子女结婚前做到“未雨绸缪”,通过公证、保险或信托的方式,保护婚前财产,尤其是现金流部分的婚后收益归属。
最近李靖瑶处理的一个离婚案,女方父母用自己的资金,为她购买了多份保险。由于投保人是父母,这些保单的现金价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这名女性已多年未工作,保险收益也能为她离婚后的生活提供保障。
(备注:文中人物郑黎、贺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