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4月22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一、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年军的提请,免去:

马晓红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二、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治平的提请,任命:

史繁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袁力强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来源:凉山州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吴斗鹏 杨云富

编辑:郭舒曼

责编:李洁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