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一、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年军的提请,免去:
马晓红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二、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治平的提请,任命:
史繁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袁力强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来源:凉山州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吴斗鹏 杨云富
编辑:郭舒曼
责编:李洁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4月22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一、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年军的提请,免去:
马晓红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二、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治平的提请,任命:
史繁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袁力强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来源:凉山州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吴斗鹏 杨云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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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