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需要纠正政绩观偏差。政绩观偏差的根源在思想,表现在行为,而遏制行为失范,关键在于制度的刚性约束。通过制度约束,明确什么政绩不能树,从而有效遏制“造势一时”的冲动、“寅吃卯粮”的短视、“数据出官”的投机,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划定清晰边界。
建立政绩考核负面清单制度。政绩观扭曲,往往始于标准模糊。习近平总书记以“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一针见血地揭示了政绩观扭曲心态。要建立政绩考核的负面清单制度,对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统计数据造假、破坏生态环境、盲目举债搞建设、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将环境损害、产能过剩、新增隐性债务等纳入约束性指标。通过负面清单机制,明确边界、划定红线,让干部清晰底线和禁区,对触碰底线的干部,要严肃执纪问责,形成长效威慑。
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新官不理旧账”是政绩观顽瘴痼疾,根源在于责任链与时间链断裂。通过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破解干部眼睛只盯任期的短视行为,对盲目举债、重复建设、资源错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无论职务变动还是岗位调整,都要倒查责任、终身追责。同时,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使每一任干部都对其任期内的“生态账”“民生账”“长远账”负责,倒逼“一张蓝图绘到底”,保障政策的可持续性与连贯性。
健全完善系统监督制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刚性约束如果缺乏有力监督,易流于形式。通过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监督网络,把政绩观纳入巡视巡察、审计督查、统计督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之中,打破部门壁垒,形成监督合力。对急功近利、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早发现、早纠偏;完善统计督查制度,对数据造假“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强化组织部门日常监督,在干部考察中既看“显绩”,更要察“潜亏”、看“潜绩”。唯有监督常在、震慑常存,才能让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确保制度刚性得以有效落实。
(作者系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副校长、上海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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