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竹懿 封面新闻记者 周洪攀 姚茂强
4月21日,记者从四川绵阳安州公安分局获悉,2023年办理的缅甸遣返人员涉案诈骗案件已办理完毕,现已追缴涉案赃款65474元。目前,已进入赃款发还阶段,现面向社会寻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中国台湾省籍被害人。请被害人员看到寻人信息后,带齐相关证明到绵阳安州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办理。
据介绍,2023年,受绵阳市公安局指派,安州区公安分局对20名缅甸遣返人员涉案诈骗案件进行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安州分局已依法办理11.08诈骗案,现已追缴涉案赃款共计人民币陆万伍仟肆佰柒拾肆元整(¥65474.00)。为保障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现就赃款发还事宜公告如下:
一、退赃依据
(2025)川0724刑初127号刑事判决书。
二、发还对象
本案中经司法程序认定的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中国台湾省籍被害人(见附件)。
三、登记及申领要求
1. 登记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逾期未办理的,涉案款项将依法按无主财物处理并上缴国库。
2. 需提交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涉案资金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报案材料等相关证明文件;
本人名下银行Ⅰ类账户信息(含开户行全称、账号、联系电话);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3.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前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白鹤路3号安州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综合室;
邮寄办理:将材料邮寄至[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白鹤路3号安州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综合室],注明“[11.08诈骗案]退赃申领材料” 。
四、发还方式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至被害人提交的本人银行账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警官
联系电话:0816-4332007
六、特别提醒
我单位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提供验证码、进行转账验资或收取费用,谨防二次诈骗。
附件:被害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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