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中小学春假时间公布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优化学生假期安排的相关要求,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的通知》(辽教发〔2026〕4号)精神,结合鞍山市教育实际,决定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春秋假制度。
(一)时间安排
春假、秋假分别安排在每年4月和11月,各3天。1.春假:安排在4月份最后3个工作日,与“五一”假期连休,2026年春假时间为4月28日—30日。2.秋假:安排在11月份第一周,与周六、周日连休,共5天假期。春假和秋假具体时间以每年发布的校历为准。
(二)调整路径
春秋假时间在每学年教学总周数基本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从每学期一周的学校机动周中调整安排,不减少教学总周数,不占用学校新授课时间和复习考试时间,不进行调休补课。
抚顺市中小学春假时间公布
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
全市中小学增设春秋假
2026年春假时间为
4月28日、4月29日、4月30日
为扎实践行“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切实为中小学生减负减压,助力青少年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抚顺市教育局联合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十二部门协同部署,明确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增设春秋假期。
具体来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增设春秋假期各3天,从2026年春季学期起实施。2026年春假安排在4月28日(星期二)至4月30日(星期四),与“五一”国际劳动节法定假期衔接,5月6日(星期三)学生返校上课。秋假安排在10月下旬至11月初,与周末连接形成连续假期。春秋假期将从每学期机动周中统筹调剂安排,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与教学质量。
温馨提示,春秋假具体放假时段将结合每年实际情况进行微调,最终以当年官方发布的学期校历为准,请家长和学生及时关注。
盘锦市中小学春假时间公布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健康第一”教育理念,科学优化中小学生学习生活节奏,缓解学业压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盘锦市教育局等十三部门联合部署决定: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增设春假、秋假各3天。其中春假一般安排在4-5月,秋假在10-11月;2026年春假为4月30日、5月6日-7日,与“五一”国际劳动节法定假期(5月1日-5日)衔接,学生于5月8日(星期五)返校上课。
春假期间,教师不放假,学校免费提供兜底托管看护服务。托管服务严格遵循自愿原则,由家长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切实解决部分家庭“出行难、看护难”的实际问题。
为丰富学生校外拓展实践资源,盘锦市多部门联动统筹,指导协调全市各类场馆对接中小学春秋假安排,通过免费或优惠开放、灵活调整开放时段等方式,助力学生拓展兴趣爱好、提升综合素质。
春假期间,盘锦市将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及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步深化春假期间交通出行、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领域的安全指导与监督工作,全力筑牢假期安全防线。
辽阳市中小学春假时间公布
从2026年春季学期起
辽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增设春秋假期各3天
2026年春假安排在
4月28日至30日
4月20日,为树立和践行“健康第一”教育理念,科学优化学习生活节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辽阳市教育局等十三部门联合部署,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春秋假制度。每学年在春季、秋季学期各安排3天假期。春假一般安排在4月末至5月初,与五一假期形成连休,2026年春假时间为4月28日至30日。秋假一般安排在10月末至11月初,与周末形成连休。具体时间以每年发布的通知为准。
针对部分家庭面临的“看护难”等实际问题,辽阳市各中小学校将提供公益性托管服务。托管服务遵循自愿原则,由家长按需求自主选择,切实解决家长后顾之忧。
为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辽阳市多部门将指导协调各类公益场馆,免费或优惠开放、灵活开放,拓展校外实践课程资源,激发学生兴趣爱好,提升综合素质。
春假即将到来,辽阳市相关部门、中小学校将协同发力、细化落实,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安全、充实、愉快的假期!
来源:沈阳网综合辽宁省教育厅
【来源:沈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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