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10万元!博乐市严查非法营运

问AI · 高额罚款能否有效遏制黑车安全隐患?
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与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博乐市交通运输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长期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行为
(一)未取得合法营运资质,擅自从事班线、包车、旅游客运的“黑车”;
(二)无证网约车平台、无证车辆及无证驾驶员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三)未备案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业务,或利用租赁车辆变相从事载客营运;
(四)超越许可范围经营、使用伪造变造证件或失效证件营运,以及在车站、商圈、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非法揽客、喊客、组客的行为。

二、法律责任
(一)非法客运“黑车”:最高处以10万元罚款;
(二)无证网约车平台: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无证网约车车辆: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四)未备案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业务: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并接受处理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

三、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市民举报非法营运线索(请提供车牌号码、违法时间、具体地点、付费记录等有效证据),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09-2277039
受理时间:工作日10:00—19:00

四、温馨提示
非法营运车辆未办理营运保险、未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发生交通事故后乘客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请广大市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黑车”及无证网约车,主动选择正规客运车辆、巡游出租车和合规网约车出行。

特此通告。

博乐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13日

 来源:博乐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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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田悦  编审:谢晓研  编辑:杨薇薇  责编:杨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