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AI · 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如何根据生育情况动态调整?
生育津贴
是妈妈在生育时的保障之一
如何查看生育津贴的办理进度?
快来和小编一起了解下~
根据《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的有关规定,在下列产假时间内,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
❶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含60天奖励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❷ 女职工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女职工每天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之商;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
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失业保险代缴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期间生育分娩,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领金人员生育时我省职工医保缴费基准值的60%,发放天数参照我省产假相关规定执行。
编辑:何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