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纳专项行动逮捕6名中国人:两支枪、102发子弹、6万现金,藏在一个黑色塑料袋里

问AI · 枪支的出现为何使采矿案件升级为国家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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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8日清晨,加纳阿散蒂区一处河道边,一支行动队悄悄逼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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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是位于塔诺河支流尼亚斯河(Nyaase River)沿岸的一处采金现场,一个叫“Gyaenkontabuo”村的附近。6名中国公民被捕,两支霰弹枪、102发子弹、一辆丰田Tacoma越野车、多本护照与身份证件,还有装在一个黑色塑料袋里的6万加纳塞地现金,悉数被没收。

加纳国家反非法采矿行动秘书处(NAIMOS)在官方声明中将其定性为"近年来针对外国公民的最重大单次执法行动之一"。

当天早上8点20分,行动队对采金现场发动突袭,当场逮捕一名中国籍男子。随后,他被迫带路前往附近的住所。搜查住所时逮捕了其余五名中国人,行动队发现了两支枪和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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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IMOS在声明中直接使用了"武装犯罪"(armed criminal enterprise)的表述,并称这一发现是"涉及严重的国家安全事件"(a matter of grave national security conc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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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两台挖掘机被强制拆除控制板与液压装置,一座金属淘金平台被现场拆毁,木质淘金台、抽水机、发电机、水管等设备悉数被销毁或没收。所有被捕者及扣押物品已移交NAIMOS总部,6名中国籍嫌疑人同时被移交加纳移民局,等待依法处置。

要理解这次抓捕的背景,需要先理解"galamsey"这个词。这是加纳英语中的俚语,来源说法不一,通常被认为是"gather them and sell"的变音缩写,专指在没有合法执照的情况下进行的小规模非法采矿活动。在加纳,这是一场持续了数十年、已经具有相当规模的“非法采金活动。

但是,我记得在以前的公众号还写过我方解释Galamsey有大量外国人参与的原因。是因为加纳的有关部门许可,导致一边发着许可证,一边喊着外国人非法采金。 这就是加纳的现实世界,而不是本土媒体正义凛然的说“参与加纳非法采金的最大群体是中国人”。

早期的galamsey主要由本地人从事,使用简单工具,规模有限,治理起来涉及复杂的民生权衡。大约从2010年代开始,以外国人为主的外国采矿者大规模进入,带来了挖掘机等机械化装备,作业效率和规模同步飞升。 

大概在2017年到达顶峰,引发了加纳全社会的强烈反弹。时任总统宣布成立"反galamsey跨部门工作队"(IMCIM),同年发生了多起涉及中国采矿者的逮捕和驱逐行动,部分案件引发中加两国外交层面的关注。

从那以后,涉及中国人的非法采矿案件在加纳媒体上几乎每隔数月就会出现一次,NAIMOS自成立以来的执法记录中,外国籍被捕者始终占据相当比例。

根据《矿产与采矿法》(Minerals and Mining Act, 2006, Act 703)及其后续修正,小规模采矿许可证仅向加纳公民发放,外国人被明确排除在外。在受保护水体和森林保护区内从事采矿活动,则属于更高级别的违法,无论国籍。本次事件NAIMOS在官方宣布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不定期突击行动。很难简单的说是不是针对中国人而开展的执法。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这条法律没能阻止足够多的人?

首先利益肯定是第一驱动力,特别是金价一直在高位,对于愿意承担风险的采矿者来说,几个月的非法作业收益,可以覆盖相当长时间的法律风险成本,如果他们认为被捕概率足够低的话。

其次是信息失真,在部分中国民间信息渠道里,非洲被描述成一片"法外之地",或者"只要给钱就能搞定"的地方。这种认知,在某些历史阶段部分属实,但在加纳的galamsey治理语境下,已经严重失真。加纳政府受到来自国内民间社会、媒体、学界和国际社会的持续压力,在这个议题上的政治动能很强,执法态势不会因为行贿而轻易消失。

最后是制度性缺陷问题,加纳自身的执法资源和激励结构,历史上并不总是指向严格执行。但这一点在近年来正在改变,且改变的方向对非法采矿者越来越不利。

回到刚才说的武器问题,就是那两支霰弹枪和102发子弹。

本来在非洲复杂的治安环境,真理意味着有更高的安全保障,但非法持有真理可能就变成更重的刑罚条件,本来只是经济与环境违法,走的走矿产法律和环境法律框架,涉及武器则立刻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可能涉及非法持有枪支、武装非法采矿、有组织犯罪等多个罪名,量刑范围完全不同。

对于外国籍当事人,情况更为复杂:除了刑事程序,还有移民法律程序,涉及签证违规、非法务工、强制遣返等多个层面。如果案件进入更深的调查,还可能更为复杂,没个几年都回不来。

更值得注意的是舆论层面的影响。加纳社会对中国采矿者长期积累了相当程度的负面情绪。每一次涉及武器的案件,都会在本地媒体和社交平台上引发新一轮讨论,将"中国人非法采矿"这个负面标签进一步加深。这种舆论积累,最终持续转化为执法的政治动能。

这类事件,代价不仅由当事人承担,也会被转嫁给在加纳从事合规商业活动的所有中国公民和企业。对于在非洲从事资源开采相关业务的中国企业和个人,这起事件不是一条新闻,是提醒!做好最基本的自我保护。

⬆️插一则:5月15日,中国重庆:《共筑中非合作新桥梁研讨会

📍本文基于MyJoyOnline及GhanaWeb的公开报道整理分析,部分背景内容来源于NAIMOS历年执法记录及加纳矿产法律文本。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仅供安全观察与学术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