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产后半月被男友起诉退彩礼,判退一半合理吗
四环青年
2026-04-20 18:04
发布于北京
问AI
·
法院判决彩礼对半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人们不希望看到,一个女性在全身心投入、不计成本地付出后,成为男方精心算计的牺牲品,还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文
|
张彦宗
安徽女子李捷(化名)与上海男子陈明(化名)2024年2月相亲认识,同年11月确定恋爱关系,次年2月怀孕,10月分娩产子。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产后仅半个月,陈明向安徽宿松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捷返还彩礼、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
离婚讨要彩礼的新闻,近两年开始增多,每次都能引发不少争议。这次男方的起诉,也让很多人大跌眼镜。和以往一些案例中,女方有明显骗婚、骗彩礼嫌疑不同,这次女方已经为对方生了孩子,甚至患上抑郁症,男方在这样的情况下,非但不履行婚约,还要讨还一系列费用,让很多人感到不解。
法院认定,陈明给付李捷彩礼66000元、转账22590元(三金)、手镯16378元属于整体的彩礼,共104968元,李捷需要返还一半即52484元。对陈明提出的,李捷返还一半分娩费、月嫂费及奶粉费,法院否决了前两项,判令李捷返还3164.81元奶粉费。
李捷称,彩礼钱已经在筹备婚礼和孕期花完了,而且她先后承担了往返票款、婚礼及生活开支等,花了9万多元。然而,她的这些财务支出未得到法庭承认,约2万元的嫁妆和个人物品,也要不回来。这场没领结婚证的闪婚闪育,李捷似乎成了那个承担所有的人。这还不算她剖宫产留下的身体损伤,以及产后患上重度抑郁症的现实代价。
李捷说尊重法院判决,可网友却不买账。在外人看来,李捷对这一关系的财务付出,未被法官考虑在内;她产子的事实,未能成为不退还彩礼的阻却因素;她的生产伤害及病情,未能成为综合评判的应有理据。法院将抚养权判给男方,让李捷出抚养费,却又强调这一切是因为她有重度抑郁症。
当然,法官将孩子判给谁,是从孩子利益的最大化考量,李捷如果同意,外人不好说什么。但彩礼对半分,是不是合情合理?最高法规定,“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可见关键的问题是,双方过错该怎么认定。法院认为,未登记结婚系工作、经济观念多重矛盾所致,难以归责于任何一方。但按照李捷自己的说法,陈明在产前突然要求她辞职前往上海,将之作为办理结婚证的前提,她拒绝后,两人关系进一步恶化。产后第五天,双方因孩子落户等问题再次发生争执。李捷称,因自己剖宫产术后伤口未愈、身体虚弱,家人在劝解过程中又被对方责骂,她便随父母返回安徽坐月子。
如果李捷的说法属实,她更像是这段婚姻的受害者,判退一半彩礼,显失公平。网友愤愤不平的原因也在此,因为从李捷的故事版本中,人们看到的是这个男人只花了几万块钱,就得到一个孩子,而李捷除了身心受损,还要每月出抚养费。这难免让人担心“同居不领证、生完就起诉”的模式走得通,被别有用心的人效仿。
当然,因为媒体目前呈现的都是女方说法,未必是这段婚姻的全貌。在男女性别对立较为严重的舆论场,这样的案件很容易成为性别战的素材,进一步加剧群体对立。从这个角度说,尽管女方表示尊重一审判决,还是希望法院能够做一些面向公众的普法工作,说明如此判决的理由。人们不希望看到,一个女性在全身心投入、不计成本地付出后,成为男方精心算计的牺牲品,还得不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