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人这一生,最怕自己毁了自己

问AI · 自我毁灭行为如何从心理问题演变为人生转折点?

你有没有想过,那些看似无法挣脱的痛苦,可能正是你自己亲手选择的? 一项来自国内心理学界的调查显示,有高达36%到57%的青少年,曾有过故意伤害自己身体的行为。 这个数字远超许多西方国家。 他们用刀片划破皮肤,用烟头烫伤自己,在极度的情绪痛苦中,选择用肉体的疼痛来换取片刻的麻木。 这看起来像是命运强加的“天灾”,是抑郁症或焦虑症的“症状”。 但弗洛伊德在1895年就指出,这种自我毁灭行为的根源,往往深植于个人的内心冲突——是内在的“超我”与攻击性共同作用的结果。 换句话说,那把伤害自己的刀,很多时候,是我们自己递出去的。 图片

老祖宗的话说得更狠:“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这话最早出自《尚书·太甲中》,是商代贤相伊尹用来告诫暴虐的君主太甲的。 意思是,老天爷降下的灾祸,或许还能想办法躲过去;但自己作死招来的祸患,那是逃都没地方逃。 孟子后来引用时,把“不可逭”改成了更直白的“不可活”。 一个“活”字,道尽了自我毁灭的终极结局。

那么,什么是“自作孽”? 它远不止是违法乱纪、杀人放火。 它渗透在生活的每一个缝隙里。 比如那个在2024年轰动一时的新闻,云南昆明一位母亲,醉酒后骑着电动车,载着两个年幼的儿子回家。 途中撞上路边凉亭,小儿子不幸身亡。 法院判她缓刑,可她转头又把一起喝酒的朋友告上法庭,索赔三十万。 最终法院判决同桌饮酒者存在过错,赔偿五万元。 一场酒局,一次侥幸,亲手断送了孩子的生命,也撕裂了自己的人生。 这杯苦酒,从她端起酒杯、跨上电动车的那一刻,就已经酿成了。

再比如2024年9月,浙江绍兴一所高校的快递站里,一名大学新生沈某对女生实施了猥亵。 监控视频记录了一切,事件曝光后,舆论哗然。 这个刚刚拿到录取通知书、人生画卷正要展开的年轻人,因为一瞬间的邪念和冲动,选择了社会规则与道德底线之外的道路。 他最终放弃了入学资格。 一张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大学门票,被他亲手撕得粉碎。 这不是天降横祸,这是他为自己选择的人生断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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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更荒诞的。 2024年,人贩子余华英被判处死刑,大快人心。 可紧接着,网上冒出一个叫“奶声奶气的咖啡”的网民,自称是余华英当年卖掉的亲生儿子,以此博取流量。 为了那点可怜的关注和广告收益,不惜“认贼作母”,消费公众的同情与愤怒。 警方很快查实这是造谣,账号被封,当事人被行政处罚。 这种为了流量毫无底线的行为,何尝不是一种数字时代的“自作孽”? 它毁掉的是一个人最基本的诚信和尊严。

这些是看得见的悲剧。 而那些看不见的“自作孽”,每天都在无数人的内心悄然上演。 心理学上把这叫做“自我毁灭行为”。 它可能表现为暴饮暴食、酗酒成瘾、药物滥用,也可能是故意搞砸重要的工作、破坏亲密的关系,或者用持续的拖延和逃避,亲手埋葬自己的机会。 有研究跟踪了454名有自伤行为的青少年抑郁患者,发现他们首次自伤的平均年龄在14岁左右。 超过五分之一的人只自伤过一次,但近四成的人报告了五次以上的自伤行为。

为什么? 为什么人会主动走向毁灭? 研究给出了冰冷的关联:这些行为与童年时期遭受的情感虐待躯体忽视显著相关。 与生活中遭遇的人际关系压力、学习压力、亲友丧失等负性事件紧密相连。 当焦虑和抑郁的情绪像潮水般涌来,而他们又缺乏“心理弹性”——也就是那种从挫折中恢复的能力时,自我伤害就成了一个扭曲的出口。 他们用伤害自己,来应对无法承受的压力,或者验证自己“果然很糟糕”的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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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听起来很可悲,似乎值得同情。 但这就是“天作孽”吗? 不完全是。 童年的创伤和外界压力,或许是那场无法躲避的暴雨。 但选择在暴雨中是建造堤坝,还是任由洪水冲垮堤坝,甚至自己动手挖开缺口,这其中的分别,就是“可违”与“不可活”的界限。 那个在快递站伸出咸猪手的大学生,他的冲动可能源于成长中未被正确引导的欲望,这是“因”。 但他选择在那一刻付诸行动,而不是克制或离开,这就是他为自己种下的“孽”。

深圳发生过一起更极端的案子。 丈夫陆某怀疑妻子出轨,竟购买定位器放在妻子鞋里监听。 2024年6月16日,他通过定位找到手牵手散步的妻子和庄某,从电动车里拿出提前准备的剔骨刀,冲上去捅刺。 庄某最终因大出血死亡。 陆某的猜忌和愤怒是情绪,是“因”。 但他选择用监听、跟踪、乃至蓄谋杀人来“解决”问题,这就是一条无法回头的“孽”路。 一审他被判处无期徒刑。 毁掉两个家庭,也葬送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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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案例冰冷而具体。 它们剥开了“自作孽”那层模糊的哲学外衣,露出里面血淋淋的肌理:每一次对底线的试探,每一次对欲望的放纵,每一次对责任的逃避,都是一颗埋下的种子。 它可能不会立刻发芽,但一定会在未来的某个时刻,破土而出,结出你不得不吞咽的苦果。 古人说“不可逭”,就是无处可逃。 现代法律说“承担责任”,就是你必须为你选择的行为付出代价。

那么,回到开头的那个数据。 36%到57%的青少年自伤者,他们是在承受“天作孽”,还是在践行某种形式的“自作孽”? 或许,这两者的边界在这里变得模糊。 当内心的痛苦巨大到无法承受时,自伤是一种求救,也是一种对痛苦来源——无论是外界还是内心——的猛烈攻击。 研究显示,高达40%到60%的自杀者,生前都有过自伤行为。 这像是一个危险的递进:从伤害自己,到彻底毁灭自己。 图片

我们谈论“自作孽,不可活”,并非要进行冷酷的道德审判。 恰恰相反,它是一声最严厉也最恳切的警钟。 它提醒我们,命运的方向盘,大部分时候都握在自己手里。 外界的风雨或许无法选择,但以何种姿态行走于风雨中,却是我们可以决定的。 是坚守底线,哪怕慢一点;还是践踏规则,追求一时的畅快。 是面对情绪,寻求健康的疏解;还是沉溺于伤害自己或他人的恶性循环。

商纣王沉迷酒色,残暴无道,最终葬送商朝江山。 这是历史课本上的“自作孽”。 今天,那些醉酒驾驶的、网络造谣的、猥亵他人的、暴力伤人的,则是现实生活中的“自作孽”。 形式在变,内核从未改变:对规则的漠视,对欲望的屈从,对他人生命的冷漠,最终都会反弹回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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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你在生活中感到压力山大,想要“破罐子破摔”的时候;当你在诱惑面前,觉得“就这一次没关系”的时候;当你在愤怒顶点,几乎控制不住要做出极端举动的时候。 不妨想一想这句古训。 天灾或许难测,但人祸本可避免。 你当下每一个微小的选择,都在为你未来的人生铺路。 是铺一条虽然崎岖但方向正确的正道,还是挖一个看似捷径却通往深渊的陷阱,全在一念之间。

毕竟,那些划在皮肤上的伤口,终会愈合或留下疤痕。 但那些因错误选择而彻底偏离的人生轨道,又该如何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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