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点单我上菜,为你服务
注意了!
“无接触”并非免责的理由!
有一类特殊的交通事故
双方车辆没有发生任何物理接触
但相关方却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就是“无接触交通事故”
来看这一案例
↓↓↓
事件回顾:
自行车与轿车会车时
撞到路边三轮汽车,导致骑车人身亡
法院判决:
骑车人承担50%责任
轿车驾驶员承担40%责任
三轮汽车车主承担10%责任
这起事故
也给大家敲响警钟:
无接触不等于无责任
那么,什么是无接触交通事故?
在这类事故中,如何认定责任?
小午小参给你划重点↓↓↓
科普时间:
这些情况,
属于无接触交通事故
小午小参在此提醒: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范
转发告诉更多人吧~
劳动报综合自央视新闻、中国之声等,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编辑:杨丹曦 审核:王文怡
审核:王文怡